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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17-09-28
信息来源: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字体:[ ]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二批信访件34件(来电0件、来信34件)。
       截至9月28日,已办结34件,现予以公开。
       已办结34件案件中属实32件,不属实2件。办理情况:责令改正14家,关停取缔4家,停产整治2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金额0.4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通报批评)1人。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前批次新办结信访件同时予以公开。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 2017年9月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919-103      济南市泺文路51号山东省实验幼儿园南侧,有一家垃圾中转站,距离幼儿园太近,滋生多种疾病,垃圾站运作时,噪声扰民。历下区噪声、其他      该处垃圾中转站作为趵突泉环卫所停放环卫车辆、作业车辆场地使用,不进行垃圾中转作业,仅停放车辆以及清扫保洁工具。该中转站设有专职保洁人员,每天打药消杀,现场无明显难闻气味,未发现污染环境现象。其他      趵突泉街道环卫所已于2017年9月15日另择新址停放环卫作业车辆,院落腾空,环境卫生打扫完毕。
           

2919-105      济南市历下区羊头峪路2号附近的废弃锅炉房,出租给订报站、门窗店和餐饮店,无下水管道、无燃气管道,存在噪音扰民,异味严重。历下区噪声、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废弃锅炉房确切地址为羊头峪路2号舜山园小区传达室旁,共有四间房屋,确实无下水管道,无燃气管道。两间为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发行有限公司历下区中心站,从事报纸订阅及收发,不产生噪音;一间原外租给三字锅鲍汁捞饭,前期因证照不合格,食药监所现场责令其停业整改,9月1日该业户已主动搬离,9月21日现场察看时该户门窗紧锁,室内已搬空;一间外租给家园精品门窗,从事铝合金门窗安装维修,前期已关停,但9月21日现场察看时发现该业户存在关门私自加工现象,产生噪音。现场未发现排污行为,现场无明显异味。关停取缔    9月21日,历下区文东街道办事处对家园精品门窗进行了取缔。
3919-115      1.济南市九曲庄路中海国际社区尚湖央邸下水道未接入城市管网,夜间排放污水,气味刺鼻,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2.市中区九曲庄路东西两侧山体遭到破坏,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3.市中区卧龙路新东方商务大厦污水直排,油烟严重,垃圾遍地,气味刺鼻。
市中区大气、水、油烟、垃圾、生态、其他      1.经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及区市政局现场核实,九曲庄路中海国际社区尚湖央邸污水管道已接入九曲庄路管网。(1)9月21日晚、9月22日上午区市政局排水队会同尚湖央邸小区物业,对小区内污水管道及小区周边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夜间排放污水”现象,无刺鼻气味。(2)经调阅12345热线工单记录,2017年以来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未接到相关投诉。
      2.经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核实,市中区九曲庄路两侧山体破损及部分山体裸露,为原采石场开采造成,现已全部关停并实施山体治理改造。
      3.新东方商务大厦位于刘长山路40号,九层商务楼。(1)经市中区市政局核实,此处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沉淀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管道老化破损导致污水外溢,并无污水直排问题。(2)该商务大厦内共有3家餐饮单位,证照齐全。一楼的“市中区旭日东升肥牛王酒店”为火锅店,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已进行环评备案。二楼的“市中区广凯甘安汤老太饭店”有独立烟道,有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已进行环评备案;五楼的“济南馋丫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有独立烟道,有油烟净化设施,已申报环评备案。(3)新东方商务大厦保洁由王冠集团公司负责,该公司每三天集中清理一次,现场存在少量撒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产生异味。
其他      1.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出现违法排放污水的问题。
      2.近年来,济南市和市中区国土资源部门持续对九曲庄路两侧山体进行治理,九曲庄路东侧为:中海国际社区A5东南侧九曲东山、老虎洞山、万灵山3座破损山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按计划实施。九曲东山、老虎洞山破损山体治理项目计划工期200天,现正在进行渣土回填,2018年上半年开始绿化;万灵山项目正在进行排险施工,2018年上半年开始土石方施工。九曲庄路西侧为:中海国际社区B2西侧山体治理工作和B4西侧马武寨山山体治理工作。2017年8月中海国际社区B2西侧山体已进场治理施工,计划工期200天;中海国际社区B4西侧马武寨山山体治理工作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即将实施。
    3.(1)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局要求新东方商务大厦对污水管道进行入地改造,并指派专人监督施工。9月23日已改造完毕,不再外溢。(2)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9月22日对“市中区广凯甘安汤老太饭店”,9月23日对“济南馋丫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油烟监测,检测结果均为达标排放。(3)9月21日,王官庄街道办事处组织环卫保洁人员对新东方商务大厦生活垃圾撒漏区域地面进行清理、冲洗,后期将加强此处网格巡查和监管力度。同时,责成保洁单位王冠集团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和频次,防止再次发生撒漏问题。

4919-199      前期反映济南市天桥区少年路10号"鸿来小院饭店"污染环境、违建等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对该饭店进行信息公开并将问题处理到位。天桥区其他      针对前期反映“鸿来小院”饭店污染环境、违建等问题,天桥区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已进行了处置,并及时进行了反馈: 
      1.该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齐全有效;有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设备;污水采取油水分离措施后通过排污管道排至市政污水管网。8月17日,因该店无环评审批手续,未能提供油烟净化设备合格证,天桥区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J-1001号),处罚款1万元,要求其尽快完善环评手续和相关环保措施;8月18日,该饭店办理了环评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37010500000141)。8月17日、8月31日、9月21日,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存在污染环境问题。
    2.经核对房产手续,“鸿来小院”饭店不属违章建筑,但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楼顶搭建用于隔音的彩钢板房和改造原院落设置钢化玻璃防雨罩行为。8月31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对该店未经许可擅自加建建构筑物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11042号)、《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济天城执限拆告字[2017]第011043号),责令该店3日内拆除院落顶部违规搭建的彩钢板房和钢化玻璃防雨罩。9月2日,该饭店已将彩钢板房自行拆除完毕。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其他      1.9月4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鸿来小院”饭店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济天城执限拆字[2017]第01001号),责令其拆除钢化玻璃防雨罩,现已依照法律规定,启动拆除程序。
      2.9月13日,制锦市街道办事处联合天桥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鸿来小院饭店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该饭店前期存在的环评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待油烟检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正常营业。9月14日,已将联席会议情况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3.9月20日,鸿来小院饭店委托济南军航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9月22日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达标。
    4.制锦市街道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加大该区域机动车乱停乱放处罚力度,划定停车位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并将结合市政工程对该段路面进行硬化处理,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出行环境。

5919-201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办事处南外环顺达拌合站夜间违法生产,排放大量粉尘、噪声;通王黑村路南圣源干混砂浆公司夜间违法生产,粉尘污染严重。章丘区大气、噪声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济南顺达路桥有限公司和济南盛元建材有限公司。
      1.济南顺达路桥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文祖街道办事处建厂,生产原料为水泥、石子和沙子,产品用于公路建设中水泥稳定垫层。2017年8月23日,章丘区环保局、文祖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补办环评手续,9月18日对该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济章环违改字201708234号,罚款6万元)。
      济南盛元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建设干混砂浆设备一套,未投入生产。8月6日,章丘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章环罚字201708067BC号,罚款6万元)。
      2.9月21日现场检查时,济南顺达路桥有限公司和济南盛元建材有限公司都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痕迹;原料进入料仓存放,料仓封闭已基本完工;两家公司环评文件已经编制完成并报批,正在等待环保部门审批。
责令改正     章丘区文祖街道办事处责令2家企业尽快完善环评手续,环评手续齐全前不得投入生产;同时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辖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6919-202    济南市历山路48-2号院内的污水井臭味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历下区水、大气      经历下区市政局工作人员调查,气味来源于五单元门口雨水篦子,此气味是由化粪池污水管串入雨水管线中,由雨水篦子口处散发。通过物业公司联系到济南四建集团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该小区未进行雨污分流。责令改正      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和区住建局、市政局与济南四建集团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研究确定,由济南四建集团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小区内雨污管线进行改造,9月底开始动工,10月底改造完成,东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
7919-203      前期反映的济南市解放路112号历东花园6号楼下个体经营的小饭桌,无合法手续,噪声、油烟扰民的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历下区其他      1.该小饭桌经营名称为快乐成长小饭桌,经营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12号历东花园6号楼3单元101室,房屋属性为租赁住宅,托管学生30余人。该小饭桌使用家用单灶头炉具,安装有全新抽油烟机。经工作员走访周边居民了解,无油烟扰民问题。
      2.2016年8月30日,历下区食药监局依据《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鲁食药监餐〔2011〕233号)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生“小饭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历下政办发〔2013〕34号),为该小饭桌经营者办理了《济南校外托管场所登记证》(登记编号:0516000420160662)。同时,经营者已取得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和济南市历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并在食药监局备案。
    3.经询问经营者,噪声主要原因为孩子进出时开、关房门发出噪音。
    4.历下区食药监局对该小饭桌的餐饮进行正常监督。   
其他      历下区食药监局将定期检查,确保该小饭桌食品安全,同时要求该小饭桌经营业主加强管理,尽最大程度减少孩子进出对邻居的影响。
8919-206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铁一居一号楼一楼违建房屋非法经营饭馆、美容美发等项目,外排污水,噪声扰民。市中区水、噪声      1.市中区二七铁一居一号楼一楼曾有两家商户营业,分别为“山西美食”餐馆和“济南市中发伦多时尚美发店”。
      2.“山西美食”餐馆位于一号楼北侧一层,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处经营用房属违章建筑,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已将其纳入三期第三批拆违拆临台账。该饭馆已于2017年7月底停止营业并搬空所有经营设施。9月21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未发现外排污水和噪声扰民情况。
      3.“济南市中发伦多时尚美发店”属违章建筑,已于2017年7月拆除,并按照原貌建设了围墙。后该美发店搬至101室,因音箱声音较大,噪声影响到周边居民,且存在将生活污水通过自接水管直接排到室外路面情况。9月10日,因该商户注册地点变更且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卫生监督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等部门,对该店进行了关停取缔。
其他      1.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计划于10月31日前对违章建筑“山西美食”餐馆拆除完毕。
      2.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联合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如有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9919-209    济南市天桥区生产路西街6号“鲁鸿汽车修理厂”噪音扰民。天桥区噪声      鲁鸿汽车修理厂位于天桥区生产路西街6号,主要经营项目有汽车维修保养、钣金喷漆、轮胎服务、美容装具、洗车、保险救援等。其维修车间内安装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该设施连接的一台空气压缩机在加压放气时产生噪声。经现场检测,噪声值58.3分贝,超出限值。责令改正      9月22日,天桥区环保局向鲁鸿汽车修理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天环监限改字[2017]第A0922号),责令其立即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待检测达标后方可正常营业。9月23日,隔音设施已安装完毕,现场检测噪声值54.8分贝,符合排放标准。
10919-210      1.济南市天桥区污水处理一厂污水处理不彻底;2.历下区大辛河上游、龙鼎大道南段、孟家水库上游有多个污水口直排污水;3.历下区龙鼎大道南头道路施工粉尘、噪声污染严重;4.历下区经十路路北、奥体西路路西中石化加油站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5.历下区羊头峪东沟附近饭店排放大量油烟、污水;6.市中区二环南路北侧谷山溪苑、舜方花园、广信检测公司违法建设,非法经营;7.市中区振华商厦万达售楼处违法建设;8.市中区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违法改建超市;9.历城区全福立交桥北中惠泽加油站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10.天桥区航运桥至水屯路段违法建设经营会所、茶城、加油站等,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天桥区水、油烟、大气、其他     1.经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现场排查,情况属实。来信反映的济南市天桥区污水处理一厂为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该厂于2009年以TOT方式移交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运营,目前总处理能力35万吨/日,出水标准为一级A,达到排放标准。但在汛期由于部分雨水进入污水管网,造成污水厂超负荷运行,致使少部分雨污水不能及时处理。目前,济南市汛期基本结束,污水已能够及时处理,全部达标排放。
     2.经历下区调查核实:前期区排管中心曾会同市城乡水务局第六督导组对大辛河上游、龙鼎大道南段、孟家水库上游河道进行巡查,共发现两处雨水箱涵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一处位于鼎秀家园桥南侧东岸,一处位于大辛河烟草宿舍桥北河西岸。两处污水问题分别于8月9日和8月23日处置完毕,目前两处雨水箱涵入河口已无污水排放。
   3.经历下区调查核实:龙鼎大道南头道路正在施工,有生产噪声,已采取了禁止随意鸣喇叭等减少噪声扰民措施。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现场已采取了渣土密网覆盖、道路及时洒水降尘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经历下区调查核实:经落实加油站为中石化第27加油站,加油站房屋和加油棚总建筑面积约为2637.3平方米,未超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2660平方米。该站现场提供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审批手续,已办理环评文件(历下环建审(登)〔2012〕485号),其二级、三级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正常。
     5.经历下区调查核实:羊头峪东沟附近饭店位于鼎集汇商业街,房产属于历下区住建局所有,共有餐饮经营单位23家,均证照齐全,全部安装了油烟分离装置。8月20日历下区环保局对该处餐饮经营单位油烟进行检测,除大潘餐饮有限公司外,其他22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全部达标。8月23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大潘餐饮有限公司油烟超标排放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该单位已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洗。9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23家餐饮经营单位正常营业,产生的污水均排入市政管网,没有污水外排现象。
     6.经市中区调查核实:谷山溪苑、舜方花园有国有出让土地手续,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为住宅使用。广信检测公司有国有出让土地手续,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为办公使用。山东广信工程试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范围内检测资质。
     7.经市中区调查核实:市中区万达售楼处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已于2014年9月份拆除。
     8.经市中区调查核实:济南万大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将市中区万达商业综合体5.6.7号楼地下车库约1.55万平方米改为商业(超市)使用。2014年3月20日,济南市规划局为济南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要求建设单位5年内恢复规划停车功能(起始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
     9.经历城区调查核实:①全福立交桥东北角加油站为山东中惠泽贸易有限公司,分东西两个加油罩棚。其中东侧加油罩棚有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山东瀚博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违法建设情况的告知函》(济规法函【2013】109号),符合城市规划。西侧加油罩棚已列入华山街道办事处拆违拆临第三期第四部分台帐,并已于2017年7月拆除。
     ②根据山东省思威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2014年9月28日):汽油油罐、汽油加油机、汽油通气管口与居民区最短间距45米(柴油最近间距53米),与主干路最近间距17米(柴油17米),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年版)汽(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标准要求。
     ③2017年9月21日,区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聘请安全专家再次对加油站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10.经天桥区调查核实:①.航运桥至水屯路段建筑是黄台居委会在其集体土地上所建。2009年,因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涉及黄台村土地与房屋征收等问题,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黄台居委会达成合作协议,并形成《会议纪要》([2009]第11号),其中约定“黄台村历山北路以西新增土地,由黄台村自行开发,土地与房产不再征收补偿”。来信反映的该处建筑,即是黄台居委会根据双方约定建设的。
    ②.   经现场检查,该处没有会所;有3处加油站,分别为济南市天桥大桥路加油站、济南市黄台加油站,济南滨河石化有限公司第七加油站,在此处经营的茶城为黄台茶城。3处加油站及茶城均为合法经营业户。
      ③.经调查核实,该建筑群所在的小清河北路铺设有完整的城市污水管网,小清河北岸没有污水直排口。济南市黄台加油站、济南市天桥大桥路加油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济南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一厂进行处理。济南滨河石化有限公司第七加油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该化粪池无溢流口,不会直排污水。黄台茶城无生产污水,其生活污水进入清河北路的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放污水污染环境问题。                     
责令改正、其他      针对问题1:为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今年我市计划投资14亿元,新建扩建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二厂、大涧沟等7座污水处理厂站。其中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扩建规模10万吨/日,目前正开展工程立项审批、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2017年年内开工,2018年6月份建设完成,届时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将会得到彻底解决。
    针对问题4:历下区安监局责令加油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问题5:历下区政府责成文东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等部门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加强对羊头峪东沟商户的管理力度。
    针对问题6:2017年7月,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已将该三处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依据分类处置意见进行处理。
      针对问题8:按照要求,济南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5年内恢复地下停车功能(起始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逾期不恢复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针对问题9: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安监局采取以下措施:
      ①.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自检隐患一旦发现立刻组织落实整改。
      ②.区安监局监察大队根据年度检查计划,落实每年对加油站开展2次监督检查。
    针对问题10:天桥区环保局联合北园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处加油站及茶城的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其生活污水污染环境。
           

11919-213    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18号北苑附近有违建早市,外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噪声扰民。历下区水、大气、噪声      1.燕子山西路早市位于燕子山西路支路,每天早上6点开市,8点半休市,周六周日比平时稍晚。现有摊贩200余户。前几年,迫于周边的交通、卫生压力,街道曾计划解散燕子山西路早市,但遭到了周边居民的反对,绝大多数居民要求保留早市。为满足整个环山片区上万户居民的迫切需要,街道对早市交通等管理机制进行了调整,每天两个半小时的开市时间,吸引近千人流量,周末甚至多达几千人次。  
      2.文东街道办事处9月22日早对燕子山西路早市进行拉网式巡查,未发现外排污水现场,现场未发现刺鼻异味。
      3.关于来信反映的“噪声扰民”的问题。燕子山早市是应市民生活需要设置的早间便民市场,得到了周边大多数居民的积极支持,但营业时间内对邻近早市的住户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其他      1.历下公安分局加强对该早市的巡查,严禁使用喇叭招揽顾客,禁止货车进入早市。
      2.文东街道办事处城管人员继续加大早场管理力度,减少早市对邻近居民的影响。

12919-230      举报人对“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南头路口处夜间很多货车通行,排放噪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处理效果不明显,要求再次解决。长清区噪声      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南头路口为芙蓉路紫薇路路口,2017年6月15日长清区政府发布实施了《关于设置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将长清主城区和大学科技园区的道路设置为大型车辆限行区域,芙蓉路成为限行区域外的主要绕行路线,紫薇路南头路口是芙蓉路紫薇路路口,路口东西方向为芙蓉路,允许货车通行,是大型车东西横穿城区的主要道路;路口向北方向为紫薇路属于大型车限行路线,禁止大货车通行,该道路是进入大学科技园区的主要道路之一,允许办理了通行证的服务于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大型车通行。 其他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一是依托治超站联合执法队伍,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局将采取定点整治与流动巡逻等方式,加强大货车日常管理,在芙蓉路路段开展大货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对没有通行证闯禁区的违法大型车,安装抓拍设备(已安装完成,目前处于调试阶段,将于今年10月份正式启用),对闯禁区货车进行抓拍、录入,予以处罚,同时增加民警巡逻密度,加大查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加强驾驶员宣传教育,对办理该路段通行证的大货车企业和周边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驾驶人文明驾驶,遵法驾驶,夜间行车不乱鸣喇叭。
13919-242      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银丰山庄对面的饭店、洗浴中心属于违章建筑,经营过程中油烟、噪声扰民。市中区油烟、噪声、其他      1.来信反映银丰山庄对面饭店为鲁西南老牌坊饭店,证照齐全,2006年,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处房屋建设人郭某某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扩建房屋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万零伍百元。2007年2月16日,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处建筑所处土地使用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市中国用[2007]第200074号)。经核实,目前鲁西南老牌坊饭店所在建筑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有环评备案手续,油烟净化装置运行产生噪音。
      2.来信反映银丰山庄对面洗浴中心为辰雨汗蒸。该处原房屋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产权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东八社区居委会所有,至2010年5月,因年久失修经济南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20100520-0013-02JD)鉴定为危房,并建议拆除重建。2010年9月,东八社区居委会拆除原危房进行了重建。经核实,此处房屋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该洗浴中心已办理卫生许可证,证照齐全,配建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运行产生噪音。
其他、立案处罚      1.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已将鲁西南老牌坊饭店、辰雨汗蒸所在建筑申报济南市“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下一步,依据统一的分类处置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1)9月22日,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辰雨汗蒸进行油烟、噪声监测,油烟监测结果为达标排放;因辰雨汗蒸南侧为交通干道,北侧为历阳湖下游河流,交通噪声和水流噪声均对监测造成显著影响,经监测,辰雨酒店主噪声源实测值与背景值无明显差异。(2)9月25日,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鲁西南老牌坊饭店进行噪声、油烟监测,噪声监测结果为达标排放;油烟监测结果超标,区城管执法局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3.舜玉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各相关部门对此处两家单位加强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确保规范经营。

14919-243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105号楼院内垃圾成堆,有一废品收购点,噪声扰民,气味刺鼻,楼前违建房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小区2单元103室有违法经营小饭桌的情况,油烟、噪声严重扰民,车棚内垃圾成堆。市中区噪声、垃圾、大气、油烟      1.舜玉北区105号楼为单位宿舍,院内以及车棚内卫生清理不够彻底,有杂物乱堆现象。院内曾有一处废品回购点,有异味,搬运废品产生噪声。
      2.舜玉北区105号楼南侧房屋为舜玉路办事处日间照料中心的厨房,无合法手续,长期闲置,无噪声扰民问题。
      3.舜玉北区105号楼2单元103室小饭桌,已办理食药备案,属合法经营。该处小饭桌采取配餐方式,不产生油烟。经走访调查,噪声扰民系中午时间学生嬉戏打闹所致。
关停取缔      1.9月15日,市中区舜玉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舜玉北区开展集中整治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已完成舜玉北区105号楼院内,包括车棚在内的杂物清运,对105号楼院内的废品回购点进行取缔。
      2.舜玉路办事处已将舜玉北区105号楼南侧房屋列入济南市拆违拆临第三期第三部分补充台账,计划于2017年10月15日前拆除完毕。
      3.舜玉路派出所已对小饭桌经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经营者加强日常管理,严防学生大声吵闹,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15919-60    济南市历下区青后小区二区萌芳烧烤油烟扰民。历下区油烟      根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该店为商住综合楼,且二楼为住宅,属于应当取缔的范围,该店经营者已于2017年9月1日自行关闭,厨房内用于经营餐饮和烧烤的设备已清离现场。9月21日,历下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再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经营行为。其他      历下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监督其关闭之后不得重新从事餐饮经营,确保不出现油烟扰民问题。
16919-61      济南市天桥区凤凰山路46号鲁恒义齿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排放刺鼻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天桥区大气、其他      鲁恒义齿加工厂不符合产业政策,无环评审批手续,存在烟气污染、噪音污染。关停取缔      1.2017年8月22日,北园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对其下达了取缔通知,8月23日,该加工厂已被彻底取缔。
    2.天桥区将加强巡查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严肃处理。

17919-62    济南市历下区青后小区二区18号楼东侧3单元门前,纯净水经营点噪音扰民。历下区噪声      经现场查看,青后小区二区18号楼东侧3单元门前有一辆厢式货车,用于存放桶装纯净水。车主表示每天周转百余桶纯净水,装卸水桶过程中产生碰撞声音。责令改正      1.历下区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对车主装卸纯净水进行批评教育,车主表示主动整改。9月22日,车主已在车厢内加装隔音毯措施,并承诺装卸时间定为9时-20时。
    2.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其不出现噪音扰民问题。

18919-64    济南市高新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楼顶机器噪音扰民。高新管委会噪声      群众反映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该院食品检测实验楼楼顶冷却塔和排风设施。9月21日,经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该院昼间:东侧天泺路厂界噪声57.5dB(A)、南侧新泺大街厂界噪声59.5   dB(A)、西侧山东宝威科技园厂界噪声57.6 dB(A)、北侧厂界噪声59.9 dB(A);夜间:东侧厂界噪声48.4 dB(A)、南侧厂界噪声46.6   dB(A)、西侧厂界噪声48 dB(A)、北侧厂界噪声47.7 dB(A)。以上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是 责令改正      1.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高新区环保分局责令该单位分别在凉水塔上方、隔音墙内新风机排风口和冷库室外机排风口3处分别加装消声器进行隔声降噪,并计划10月底之前完工。
      2.待该公司隔声降噪措施完工后,环保分局将再次对其进行核查检测,验证效果。

19919-66      济南市济阳县济北开发区“山东巨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济阳县大气      来信反映的“山东巨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济阳县济北经济开发区仁和街7号,位于工业园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800米。主要建有年产1万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产品包括水溶性聚酯浆料、印染助剂等。于2011年11月通过环评审批(济环字[2011]222号);于2012年1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济环建验[2012]104号)。
      经核实,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24小时/日,三班三运转,存在夜间生产行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光量子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但车间废气收集效率不足,存在有机废气逸散现象,车间及厂区仍存在异味。
停产整治      1.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确保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
      2.济北开发区管委会对其立即采取断电措施,确保停产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验收后恢复生产。

20919-68      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西路的金家包子铺直排污水;成家扒鸡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加个桌饭店排放油烟、污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天桥区水、大气、油烟      1.“金家包子铺”位于嘉和苑小区1号楼,系商住楼一楼,离住户较近,且无专用烟道,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现象。目前,该处已改为销售成品熟牛肉店和烟酒销售店,现场无直排污水现象。
      2.“成家扒鸡店”仅在店内进行熟食加热,不进行现场加工制作,现场无刺鼻气味排放。
      3.“加个桌饭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齐全有效,已办理环评备案、设置专用烟道,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生产污水采取油水分离措施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排放油烟、污水现象。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8月17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与无影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对“金家包子铺”进行关停取缔。
      9月21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无影山街道办事处要求成家扒鸡店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异味扰民问题发生;要求加个桌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避免产生扰民现象。

21919-70      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山东管理学院操场北侧的排水沟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历城区大气       举报件中的排水沟位于桑园路山东管理学院操场北侧,曾于9月5日被举报污水外排问题。该学院于9月14日完成了污水排放改造工程,修建了长约60米,宽约0.8米的密闭排水沟,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济南历城)有限公司三厂处理,现场无刺鼻异味气体。其他      历城区政府责成全福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加强对该位置的巡查,发现污水外排问题,依法查处。
22919-71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南路东头路北的采石场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长清城里主要街道夜间大货车运输砂石渣土,排放噪音、粉尘。长清区噪声、大气、生态      1.该场地使用人为马某某,现场未发现开采迹象,日常巡查和2011年至今的矿产资源卫片均未发现该处有违法开采行为。
      2.该处山体原为历史遗留的废弃民采点,2008年济南市政府将该区域列入了破损山体治理项目。该地段客土回填,土质较疏松,近年因受降雨冲刷影响,导致470平方米坍塌、34米挡土墙破坏,现场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同时发现马某某存在毁坏侧柏行为。
      3.反映的“长清城里主要街道夜间大货车运输沙石渣土,排放噪音、粉尘”确实存在,长清区城管局、交警大队采取了如下日常监督管理措施:一是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运输渣土车辆核发临时通行证,并明确规定了渣土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路线、数量,在审批夜间行驶路线时尽量避免居民区,减少噪声扰民;二是区城管局安排专人对夜间渣土车辆进行监管,并不定期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未办理审批手续及未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密闭不严、撒漏扬尘的车辆严肃处罚;三是区城管局每天安排保洁员及时清理撒漏,同时安排洒水车、高压冲洗车、机扫车对城市主次干道定时清洗,有效降尘。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其他      1.对马某某毁坏侧柏的行为。2017年9月10日,长清区林业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长林罚书字[2017]第19号),罚款4500元。
      2.长清区政府责成区林业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于9月16日制定完成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现正按方案施工,10月10日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
      3.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平安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防止非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发生。
      4.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交警大队采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严管重罚,从重从快,按照上限处罚违法违规造成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的运输单位和个人;二是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撒漏清理和冲洗频率,有效降尘;三是加强巡逻管控,对闯禁区货车加大查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四是利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的电警设备对大货车闯禁区、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录入,予以处罚。五是依托峰山路经十西路路口陈庄治超站联合执法队伍,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局将采取定点整治与流动巡逻等方式,加强大货车日常管理,在开展大货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23919-72    济南市老屯铁路小区物业办公室处的瑞滨汽车修理厂喷漆,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槐荫区油烟、其他      1.经调查核实,该转办件与906-65号转办件反映为同一问题,已确定为不实举报。瑞滨汽修(老屯汽配东区3号)作为散乱污企业已于今年7月13日完成清理取缔,并对该汽修店实行了“两断三清”。
      2.匡山街道办事处于9月22日再次到该店现场检查时,在店内未发现维修人员和维修设备。
      3.槐荫区责成匡山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大对辖区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4919-73      济南市历下区明湖东路泺河社区附近违建住房、垃圾乱堆、非法开采地下水、养鸡养狗,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历下区水、垃圾、其他      1.经调查核实,泺河社区今年4月份开始拆违拆临,已拆除违章建筑140余处,还有少数的违章建筑将结合社区集中供暖改造时拆除.
      2.泺河小区不存在生活垃圾堆积现象,但10号楼北侧,与车棚夹道屋顶部位尚有未清理的居民的杂物,主要是旧家具、门板、床板。
      3.泺河小区10号楼2单元103室户主家中有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安装的采水设备,用于浇花。该设备早已损坏停用。
      4.前期社区共有2家饲养鸡,经社区教育劝导,已自行处理。目前,社区内没有居民私自养鸡现象。社区大型犬均办有犬证,发现2只小型犬未办理犬证。
责令改正、其他      1.泺河社区今年已申请纳入集中供暖改造计划,东关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在泺河社区实现集中供暖后,一并完成剩余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最迟于2018年3月15日采暖季结束后,按计划拆除。
      2.9月21日,东关街道办事处已组织清理工作队,连夜对小区夹道杂物进行清理。
      3.9月21日,区排管中心已责令10号楼2单元103室户主拆除并清理采水设备,堵封采水管道。
      4.针对目前尚未办理犬证的小型犬只,东关派出所查处违规养犬1人,收缴无证犬2只。

25919-75      济南市市中区万达广场帝景苑6号楼周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向济南市和市中区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直不予处理,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市中区水、大气      1.经市中区魏家庄街道办事处、市中区住建局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调查核实,帝景苑6号楼周围无污水外流,无明显异味;6号楼地下室管道井处存在漏水问题。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分析排查,漏水主要系消防管道漏水所致,系工程质量遗留问题。
      2.帝景苑小区建设单位为济南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9月交付使用后地下室存在管道漏水等问题。2016年7月,该小区物业公司与济南万达置业针对地下室漏水问题召开协调会,确定由万达置业进行维修,但未彻底解决。
      3.经魏家庄街道办事处、市中区住建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调阅投诉记录,2017年5月以来,魏家庄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该类投诉,市中区住建局曾接到7次投诉,投诉后积极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与济南万达置业沟通,处理漏水问题;市城乡建设委接到5次投诉,均已通知建设单位尽快采取措施维修,并于8月22日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
其他      1.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济南万达置业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已责成济南万达置业立即对消防管道漏水等问题进行维修,并举一反三,对工程其他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凡存有渗漏水现象的一并予以维修处理。
      2.9月21日,市中区魏家庄街道办事处、住建局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再次与济南万达置业联系沟通,协调漏水维修事宜。
      3.建设单位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已制定维修方案,安排队伍,并承诺在2017年10月30日前维修完成,让业主满意。

26919-77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前屯小区新世纪酒店违法建设、排放油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槐荫区油烟、其他      1.新世纪酒店为前屯小区临街楼裙楼的一至四层(该裙楼一至四层为商用,外探式结构,探出主楼约8米,五层以上为住宅)。该酒店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酒店住宿。
      2.新世纪酒店不对外经营餐饮,仅为住宿人员提供早餐主食,厨房灶间位于酒店一层,有1个灶头,已在酒店二层位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现场未发现油烟排放。                                
      3.9月23日槐荫区段北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再次检查发现,新世纪酒店所在裙楼的四楼顶部有一处板房,面积约45平方米,位置隐蔽、不易发现,非新世纪酒店搭建,系另一家单位“尚足行足疗店”搭建的职工厨房。该板房内有2个灶头,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紧邻居民楼房,存在油烟异味问题。该转办件反映的违法建设、排放油烟的问题为该处板房导致。
其他
    、责令改正
   
      1.9月23日下午,槐荫区段北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对尚足行足疗店职工厨房内加工设备进行了清理,并限期2日内自行拆除板房,恢复原状。9月25日,已拆除完毕。  
      2.段北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规定的整治要求,对济南新世纪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厨房进行关停整改,责令酒店不得加工各种产生油烟的炒菜,以减少餐饮加工过程中的异味。
      3.下一步,段北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管理力度,针对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加大整治检查力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7919-78      济南市高新区温泉路西路18号山东宝通建材有限公司直排污水、噪声、扬尘,严重污染环境。高新管委会水、粉尘、噪声    山东宝通建材有限公司   (原济南纸浆厂院内东南角)建于2003年11月,2007年03月办理环评手续(历城区环保局审批),2007年9月通过验收。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砂石分离冲洗废水,循环使用,多余废水进蓄水池,混凝土搅拌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进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针对该公司粉尘、噪音污染严重问题,高新区环保分局曾于9月10日(第30批次909-39号)接到同样举报,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公司物料存放于大棚内,因大棚四周有破损,造成扬尘外溢,环保分局对其立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该企业汽车运输和装卸产生一定噪声,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现场噪声监测,调阅2016年12月20日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该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高新区环保分局已对山东宝通建材有限公司立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拟罚款1万元(济环立字【2017】第G060号)。现已整改完毕,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28919-79    济南市全福立交桥东北翡翠清河小区违章建筑,附近马路污水横流,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历城区水、其他      举报件中的“违章建筑”为翡翠清河小区西区东侧道路两边的违章建筑以及小区南门广场部分违章建筑,是破产企业原济南客车厂、济南肉联厂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违章建筑物。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将该部分违章建筑分三批次列入了济南市拆违拆临台帐进行拆除,台账编号为第三期第一、二、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翡翠清河东维尔康西马路简易板房10处,共1680平方米,已于2017年5月拆除。第二部分翡翠清河南门、翡翠清河东路违章建筑12处,共2296平方米,已于2017年6月拆除。当事人举报的污水问题是由于该部分道路修建时间较早,未设置排水设施造成的。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和华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翡翠清河东门违法建筑5处,共381平方米,已经列入历城区拆违拆临第三期第四部分,将于2017年11月前拆除完毕。
    2.该道路已列入市政道路整修计划,现正在进行地下管线的施工,预计2017年12月份整修完毕。

29919-81    济南市经十东路田庄小区一区三号楼地下室有人养狗,异味扰民。历城区大气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港沟派出所于9月21日晚安排民警前往核查处置。田庄小区一区3号楼共有三个单元,民警分别对三个单元的地下室逐一排查,未发现地下室养狗的情况,随即对三个单元的部分住户进行走访。被走访群众均反映以前在3号楼一单元的地下室内有人养过狗,目前三个单元的地下室内已无养狗的情况。其他      历城区政府责成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住户的宣传教育,禁止养狗扰民;二是加强巡查,严肃查处群众举报养狗扰民问题。
30919-82    济南市章丘区侯家村附近多家大理石加工厂污染地下水。章丘区      1.侯家村地处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驻地以东1.5公里处,村内原有大理石加工厂9家,加工设备主要有大锯、切机和磨机。2017年,由于石材加工业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存在粉尘、石渣、石浆等问题,被列入“小散乱污”予以关停取缔。普集街道办事处7月6日实施集中取缔行动,8月中旬,普集街道范围内的617家(包括侯家村9家)大理石加工厂已经全部实现“两断三清”。
      2.9月21日,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联合环保部门,在侯家村东西北三个方向,分别选取三处取水点进行地下水水样采集,连夜送交章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分析化验。检测结果表明,除总硬度外,侯家村3个采样点位检测数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总硬度超标与章丘地质环境石灰岩层地下水特征有关。
其他、问责      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将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辖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通报批评1人
31919-83    济南市维尔康集团及肉类海鲜批发市场排放噪声、刺鼻气体,存在安全隐患。历城区大气、噪声      济南维尔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噪声源主要为制冷机组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和冷藏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制冷机组所有制冷设备均置于机房内,并加装消声器、采取减振措施,并在靠近居民楼的风机处架设隔声屏障,以减轻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影响。2017年8月7日,该公司委托山东金禾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厂界4个点位的噪声进行检测,2017年9月21日济南市历城区环境监测站对其厂界外昼间、夜间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该公司主要从事冷冻产品的存储,无生产加工环节,冷冻产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排放刺鼻气体。
      该公司现有涉氨压缩机房3个,涉氨冷库6个,氟利昂冷库2个,使用液氨103吨。3个涉氨压缩机房都安装有液氨泄漏报警仪,探头共19个。通过现场检查未发现液氨泄漏,24小时值班人员也未发现液氨泄漏报警,现场无刺鼻气体。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区安监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责成该公司冷库制冷机组夜间22点到凌晨6点之间不开机制冷。严格规定装卸货物的时间,严禁车辆夜间22点到凌晨6点之间进入冷库区域,不得鸣喇叭,不得使用倒车鸣笛和语音提示,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夜间巡查。

32919-84    济南市济阳县政府为保证人工湖澄波湖水位,疯狂从农村抽取地下水,严重破坏水资源。济阳县      1.来信反映的澄波湖为济阳县的生态景观湖,位于澄波湖风景区内,东起澄波湖路,西至国道220线,南起富阳街,北至泰兴街,南北长1900米,东西宽1300米,总面积3650亩,其中水域面积2150亩。根据景区规划,湖区补水水源为黄河水(地表水),通过沟杨引黄闸引入大寺河,再通过大寺河扬水站提取后注入澄波湖。自景区成立以来,济阳县政府一直严格按照湖区设计要求进行补水,不存在抽取地下水补水的行为。
      2.济阳县责成县市政园林局对澄波湖补水情况做了进一步调查。经查,该湖区设计水位17米,一般在冬春季枯水期需要补水,每年1至2次,每次补水约80万立方米,每次补水均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操作,湖区内及周边没有其他补水点。
      3.济阳县责成县水务局对澄波湖周边有无抽取地下水现象进行了调查。经查,在澄波湖南湖、北湖东侧有楼房地基施工进行降排水(此为建楼施工的必须程序),施工单位的降水通过澄波湖园区内雨水管道排入澄波湖,不存在为了保证湖区水位而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该湖周边3公里内也未发现抽取地下水向澄波湖注水的水井。
否 


33919-86      济南市郎茂山路2号“山东振大实业公司”违法建设,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市中区固废、其他      1.来信所反映的郎茂山路2号现为郎茂山农产品市场,权属山东振大实业公司。1993年,济南市规划局向其下发了《建设工程规划定点要求通知》[济规管定字(1993)第558号],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为其办理《关于同意济南白马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服务楼工程临时破土动工的通知》。2006年,山东振大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市中国用2006第0200179号),用途为综合用地。2017年3月21日,经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同意,该处改为便民农贸市场,7月份投入使用。
      2.山东振大实业公司与机床一厂宿舍相临,两单位共用一条道路且为唯一出口。9月9日,因山东振大实业公司、机床一厂宿舍物业双方矛盾纠纷,山东振大实业公司在两家共有道路上倾倒一车石子,造成道路堵塞。
其他      9月9日,经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七里山派出所调解,双方矛盾纠纷得以缓解。七里山办事处已将该处倾倒的石子清理完毕。
34919-87    济南市滨河南路翡翠清河小区广告板后面垃圾遍地、杂物多,影响居民生活。历城区垃圾      该小区位于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华山街道办事处于8月25日接到过12345热线关于该问题的投诉,其后及时对该位置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当时的垃圾是因该小区新旧物业更替,清运不及时造成。目前现场已无垃圾、杂物。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华山办事处要求该小区现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保持小区内的卫生整洁。
35822-134    济南裕兴化工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上百万吨天桥区固废      1.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桥区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裕兴路100号。该公司建设项目主要为10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装置、3台75吨/时中温中压锅炉供热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
    2.   关于环保手续问题。2007年7月,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搬迁改造100kt/a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8月山东省环保厅给予批复(鲁环审[2007]147号)。2016年12月,受山东省环保厅委托,济南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搬迁改造100kt/a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进行了分期验收(济环建验[2016]31号)。2008年   11 月,济南市环保局批复该公司《搬迁改造3*75t/h锅炉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济环字[2008]120   号),并于2013年8月给予验收通过(济环建验[2013]76号)。
    3.   关于危废问题。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钛白粉生产水洗工序产生的废酸属于危废(HW34),废酸浓度在20-23%。经查验台账,该公司自2016年4月恢复生产至2017年7月共产生废酸534105吨。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回用生产、生产聚合硫酸铁、用于老厂区含铬渣土和表层污染土壤的湿法还原工作、外运至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等方式共处理532651吨,剩余1454吨储存在厂区内的废硫酸储罐内。废酸运回老厂用于含铬渣土和表层污染土壤的湿法还原工作,该项目于2014年获得济南市环保局批复(济环字[2014]93号)。
      4、关于一般固废问题。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钛白粉项目产生的硫酸亚铁、红石膏和锅炉燃煤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在接到举报后,天桥区环保局对固废的产生及处理进行了调查。硫酸亚铁产生量为285569.76吨,全部外售至莱芜金山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山东三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利用。粉煤灰、炉渣产生量为53280.02吨,全部外运至济南润秋商贸有限公司,济南鸿润源建材有限公司等建材厂商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5.关于红石膏的问题。红石膏是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钛白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与石灰发生中和反应形成固体废弃物,后经板框压滤形成含水率在50%左右的泥饼,主要成分CaSO4?2H2O,因滤饼中含有杂质Fe3+,呈红色,故称红石膏。红石膏经晾晒后,可以制砖、做建材的方式进行固废的综合利用。该公司自2016年4月恢复生产以来,共产生红石膏1102889.94吨。
      经调查,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每年与承运商签订一次《红石膏运输处置合同》,由承运商将红石膏运送至环评指定的晾晒场晾晒后进行处置。2013年以来,该公司分别与卢某、马某某、田某某签订了《红石膏运输处置合同》。天桥区环保局对卢某等三人运输的红石膏去向进行了调查。①卢某共接收红石膏503156.9吨,运送至齐河县华店乡红石膏晾晒场(该晾晒场于2014年5月8日通过齐河环保局验收(齐环验[2014]3号)),该部分红石膏全部存于晾晒场中。②马某某共接收红石膏150767.76吨,运往临邑县红石膏晾晒场(该晾晒场于2012年1月5日通过临邑县环保局验收(临环验[2012]5号))。该部分红石膏经晾晒后外运做三合土、建材厂8万余吨,库存7万余吨。2014年10月,马某某与当地村民协商后,从临邑县红石膏晾晒场内将2000余吨红石膏分别外运至大桥镇西营子等村进行填埋用于业主建设使用。2017年6月,由于与业主存在纠纷,马某某主动将填埋在西营子等村的红石膏清运至天桥区太平村红石膏晾晒场,共计32车2000余吨。③田某某共接收448965.06吨红石膏,其中,372294.06吨运往天桥区桑梓店镇红石膏晾晒场(该晾晒场于2012年9月通过天桥区环保局验收(济天环建验[2012]55号))。该部分红石膏有11万余吨经晾晒后外运做三合土、建材厂,库存25万余吨;76671吨运往天桥区太平村红石膏晾晒场(该晾晒场于2012年9月通过天桥区环保局验收(济天环建验[2012]54号)),该部分红石膏全部存于晾晒场中。2014年5月,田某某与当地村民协商后,将1200吨红石膏分别外运至大桥镇大吴的两个地点村(308国道南北两侧)进行填埋。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16日、9月10日,天桥区环保局会同大桥街道办事处、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责成田某某对在大吴村两处填埋的红石膏进行清运。截至9月15日,两处红石膏已全部清运至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017年8月16日、9月10日,天桥区环保局分别对大吴村两处红石膏填埋地的地下水及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两处红石膏填埋地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3.2017年8月25日,天桥区环保局对田某某存在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天环罚字[2017]第G-4002号),处罚1万元。2017年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再次对田某某存在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责改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2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4003号);对马某某存在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4004号),处罚1万元。
      4、针对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情况:一是天桥区环保局就该公司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渗漏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改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4005号),顶格处罚10万元整。二是天桥区政府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天桥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设红石膏等一般固废堆放场,堆放场建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四是天桥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固废产生量,并按规定向区环保局如实申报固废产生量、厂内贮存量、处置量及处置去向等事项。五是天桥区将加强企业监管,严查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切实保障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62924      对网上公示“辅仁学校未批先建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1.济南市政府重新启动调查程序;2.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重新组织检测教学区空气质量。历下区其他      1.基本情况。济南辅仁学校位于旅游路与洪山路交界处,是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以县管理”要求由是历下区政府管理。2012年学校建成后,历下区引进了山东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实行集团化管理,学区划定范围是以洪山以东、转山以西、经十路以南的区域,覆盖范围广,教育服务压力大。随着区域内新建并交付的住宅小区增多,新增加适龄入学儿童数量也急速增加(共计32个小区,15231户),舜兴东方、东方天澍等新建小区教育配套设施未建成前,业主子女暂时协调就读辅仁学校,也造成辅仁学校适龄儿童入学压力进一步加大。设学规模54个班(小学36班+中学18班),但目前在校生60个教学班,远超设学规模,教育资源已严重不足。2017年,辅仁学校需要招收10个班规模近450余名的适龄儿童入学,但本校区已无力容纳,急需新的校区用来满足不断增加的新生入学需求。为解决新增适龄儿童入学压力,2016年8月,历下区政府确定在名士小学东侧及辅仁学校内建设新校舍。2017年2月,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教育优先”,“建立简化审批手续的容缺受理机制”,着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原则,济南辅仁学校北校区项目启动,且于8月底竣工。该项目属国有市政用地,8月18日,历下区教育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办理了辅仁学校北校区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370102000000353。
      2.关于选址设计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经调阅相关资料,辅仁学校北校区选址符合住建部《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现行规定。与加油站安全距离问题、10kV转泥线相关电磁辐射问题、中水站问题、建筑材料环保问题等群众关心的主要问题上,历下区教育局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价、检测、调阅质量报告等方式,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指标。
      3.关于重启调查程序。在接到转办单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分管领导靠上调查,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组,立即展开相关工作。经过与区教育局、学校负责人谈话,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等调查程序,并调阅有关信访材料,综上,历下区政府本着“教育优先”、“建立简化审批手续的容缺受理机制”,着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原则,因辅仁学校主校区无地可供,按照“距离本校较近,方便家长接送”的思路,确定拿出位于辅仁主校区北1000米的国有市政用地,建设辅仁小学北校区。由于时间比较紧,辅仁学校北校区项目启动后,按照容缺机制的原则,项目采取了边建边补的办法并在一年内完善相关手续。此举,是为了加快辅仁学校北校区规划建设速度,争取早日竣工,为保证适龄儿童子女入学采取的重要举措。据了解,区政府、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这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区教育局多次召开党委会,相关科室及学校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积极应对家长质疑。区政府领导与区教育局负责人几乎每天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调研,确保给孩子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4.关于组织检测教学区空气质量问题。经现场查阅资料,2017年8月28日,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号:鲁建检字第01009号)对济南辅仁学校北校区1号、2号教学楼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样品检测,检测报告编号:SDJJ-KJ-2017BG-018。检测项目为甲醛、氨、苯、TVOC、氡。报告结论显示:依据GB50325-2010(20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要求,该工程所测采样点,检测结果均符合I类民用建筑要求,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9月10日上午,学校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教室空气质量检测全部达标,检测结果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学校家委会对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结果予以认可,表示家委会不再组织空气质量监测。为更好的服务学生打消家长疑虑,历下区教育局于9月9日,对10个开班教室安装了新风系统,安放了空气净化器,摆放了各种有助于改善空气的绿植。
其他      针对辅仁学校北校区项目手续不完善问题,历下区政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促区教育局加快手续补办进程。
           

37906-177    历城区南部山区管委会西营镇枣林水库周围建别墅群,破坏生态。历城区生态    1.经历城区政府调查核实:
      ①港沟街道里子村附近北山坡上共有住宅约82套,占地面积约34.46亩,(基本农田30.54亩,其他农用地3.92亩)。此处建筑群是搬迁安置房。其中,2002年港西路拓宽拆迁安置里子村民18户;   2003年—2005年两次搬迁安置长海套自然村村民39户、回迁户17户、老宅基2户、新划宅基6处。村民所盖住宅均为长11米宽10米,每户住房高度不高于8.6米,全部由村委会统一规划设计。
      ②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里子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建住宅行为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下达了济国土罚字(2007)第226号、济国土罚字(2009)第5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港沟镇党委在2007年给予村主任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2.经南部山区管委会调查核实:
      西营镇枣林水库周围共有别墅23栋,7户连体别墅1栋,总建筑面积13615平方米。
      其中:水库南岸西侧有6栋二层别墅,建于2003年,总建筑面积3573平方米,均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水库南岸路北有1栋二层别墅,建于1999年,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水库北岸有15栋二层别墅,建于2004年,总建筑面积3930平方米,有西营镇建委核发的选址意见书;水库北岸有1栋7户二层加阁楼连体别墅,建于2004年,总建筑面积980平方米,有西营镇建委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水库北岸东侧有1栋二层别墅,建于2015年,总建筑面积432平方米,有西营镇建委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现场未发现破坏生态的问题。 
其他、约谈      1.①港沟办事处针对该问题将加强监管力度,杜绝新增违章建筑发生。②待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调整完善后,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2019年启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2020年完成。
      2.①西营镇枣林水库南岸西侧6栋二层别墅,水库南岸路北1栋二层别墅,水库北岸1座三层楼房、1座附带阁楼的三层楼房,均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南部山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一户一宅政策进行依法处置。
      ②对于水库北岸路边有西营镇建委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的17栋别墅,西营镇政府已纳入第四批拆违拆临台账,依法进行分类处理。
    ③约谈枣林村党支部书记,并责令党支部作出深刻检查。

38910-21      济南市重汽集团生产的豪沃380马力国五排放重型汽车设计生产中存在重大缺陷,生产的发动机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济南市其他      市环保局调取了举报车型相关的型式认证、生产一致性检验报告等资料,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座谈。
      1.该件主要涉及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搭载380马力国五发动机的豪沃品牌重型汽车。该公司豪沃品牌汽车共有44个车型,其中26个车型搭载了型号为D10.38-50、功率为380马力的国五发动机。该型发动机采用“电控高压共轨+SCR后处理”技术路线,通过1600bar电控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降低发动机PM排放,利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后处理技术,降低NOx排放。
      2.该型发动机投放市场前,于2014年2月,按GB17691-2005.GB3847-2005.HJ437-2008、HJ438-2008等国家和环保部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型式核准实验。2016年12月,按照环保部环保信息公开的要求,对该型发动机进行了相关实验,并于2017年7月进行了信息公开。实验结果表明,该型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NOx、HC、CO、PM及烟度、车载诊断系统(OBD)、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和净功率等项目的检验指标,均满足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3.生产一致性检验情况。该公司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制定了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和保证措施,每生产1万台发动机抽检一次,进行生产一致性实验。该型发动机量产以来,分别于2016年3月、2017年3月实施了两批次一致性生产检验,结果表明,该发动机生产一致性良好,满足排放标准对应的生产一致性要求。



39910-125      济南市南山区仲宫镇营而村山坡地被违法交易搞违章建筑,破坏山体植被,污染卧虎山水库饮用水源。南山区管委会生态、水      来信反映的营而村山坡地被违法交易搞违章建设情况属实。1993年12月营而村两委将山坡地发包,承包有效期为20年,2013年12月31日承包合同到期。在土地承包期间:
      1.村民潘某某将承包地转给鞠某某,后鞠某某将承包土地转让给胡某某,胡某某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在该山坡建设3排木屋。2016年9月27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胡某某占用基本农田789.1平方米进行非农业建设进行调查,12月6日向胡某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6〕5896号),共罚款23673元,责令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将非法占用的该宗集体土地退还营而村村民委员会。现场山体未发现明显破损,9处木屋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集中外运处理,未发现污水外溢。
      2.2011年3月,营而村民黄某某将土地转让给郭某某,当年郭某某在该地块建成生产车间900平方米,2012年郭某某在流转土地立项建设济南农超农产品有限公司,申请农业生态示范基地附属设施用地19.77亩。2014年1月7日,历城区政府向历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下发《关于2013年度设施农用地项目用地的批复》(济历城政字〔2014〕3号),同意仲宫镇等8个镇(办)的16个单位,使用集体土地用于设施农用地建设,济南农超农产品有限公司在16个单位内;后因该公司违反设施农用地建设规定,2016年4月20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将批复撤销(济历城政字〔2016〕17号)。2014年郭某某在该山坡建设3处砖混楼房共1150平方米,钢结构蔬菜种植大棚2处。2012年1月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地块的生产车间建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城执历城综处字〔2011〕50357号),该建设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保条件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管理之规定,决定给予济南市农超特色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场山体未发现明显破损,目前所有房屋均处于闲置状态,未产生污水。
      3.李某某、杨某某等7户村民分别在2009年至2011年将各自承包土地转让给许某某;2010年许某某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砖混结构一层简易平房310平方米、钢结构大棚80平方米。安放集装箱2个,面积50平方米。未发现该宗地块建筑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现场山体未发现明显破损,该区域内生活污水均采取化粪池收集,集中外运处理,未发现污水外溢。
      4.村民李某某将承包土地转让马某某,2012年马某某在租赁土地建设2处钢结构大棚,面积共1500平方米,砖瓦平房160平方米,凉亭15平方米,院墙200米。2013年7月,马某某将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给王某某。未发现该宗地块建筑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现场山体未发现明显破损,大棚和房屋均处于闲置状态,未产生污水。
      5.1994年黄某某承包土地,2002年黄某某与郭某某合伙在该山坡承包地上建设钢结构养殖大棚2个,面积共300平方米,现大棚闲置;郭某某在承包土地上建有住宅,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未发现该宗地块建筑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现场山体未发现明显破损,大棚闲置未产生污水,郭某某住宅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集中外运处理,未发现污水外溢。
其他、问责      1.南部山区管理委员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营而村该区域的管理,严禁山坡地违法交易和违章建设,定期及时清理生活污水。 
      2.对于相关违章建筑,仲宫街道办事处已列入第四批拆违拆临台账分类进行处理。
    3.责令相关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
诫勉谈话1人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4件。截至2017年9月28日已全部办结现予以公布。序号第35-39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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