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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三十批)

发布日期:2017-09-19
信息来源: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字体:[ ]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件42件(来电14件、来信28件)。
       截至9月19日,已办结39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3件(其中历下区1件,历城区1件,槐荫区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39件案件中属实38件,不属实1件。办理情况:责令改正20家,关停取缔9家,停产整治6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金额13.42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1人、问责(诫勉谈话)2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三十批)

                                                                                           ( 2017年9月19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3788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银丰唐郡小区,小区4号楼一楼排风系统,噪声扰民,要求根据环评设计,改造污水处理站的排风系统。历城区噪声、其他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银丰唐郡小区,小区四号楼一楼因排风系统产生故障噪音扰民,污水处理站运行中排风系统不完善;经调阅银丰唐郡小区的环评,环评文件中对排风系统没有单独的设计要求。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济南银丰唐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对产生故障的四号楼一单元一楼的排风系统进行关闭检修,并对小区所用排风系统进行排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至9月14日已将故障排除。
    2.在中水站增设空气净化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工程,本次改造工程自方案设计、组织招投标采购至队伍进场、竣工共计33天(9月7日—10月9日),2017年9月7日开始组织专家论证,设计图纸及出具可行性方案9月10日已完成,并完成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施工单位为中广核宏达环境科技有责任限公司,目前现正在施工中,在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期间为保证车库内空气质量,采取中水站紧密关闭人防门及防火门的措施,与车库隔离,同时增加车库排风系统开启频次。
      3.加强对银丰唐郡唐冶房地产分公司落实整改进度的监管,督促其按时完成改造工程,确保不发生影响环境的行为。
23792      济南市长清区省道104五峰交警队对面的加油站,将洗车污水直排农田,怀疑无规划、土地等手续。长清区水、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永民加油站2017年6月在其南侧约20米处建设钢构洗车车间一处,洗车废水排入省道104东侧排水管道。该加油站及洗车点有土地使用手续(长土征字[1992]第28号),加油站有规划手续,洗车点无规划手续。关停取缔      归德街道于9月10日责令长清区归德镇永民加油站对洗车点予以拆除。9月12日已拆除完毕。
33800      济南市槐荫区纬十二路北大新园小区,小区北侧铁路火车通行噪声以及铁路旁边的车间生产噪声扰民。怀疑小区的环评审批不合规。向12345反映,一直未解决。天桥区噪声      1.纬十二路北大新园小区是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位于槐荫区纬十二路东侧、经一路北侧、北邻津浦铁路(京沪铁路)、东邻纬十一路,项目符合用地规划。2014年,济南市环保局受理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批的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8月15日出具批复,审批文号为济环报告书[2014]40号。该项目在受理、拟审批和审批环节均在济南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不存在环评审批不合规问题。
      2.转办件反映产生噪声的车间是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机车水阻试验站,建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已采取墙面贴消声板、安装消声器等消声措施,但内燃机车性能调试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试验站未生产,未发现其他噪声源。
      2017年9月12日,槐荫区环保局对津浦铁路(京沪铁路)火车同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57.7分贝,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3.经调阅12345市民热线,天桥区接到涉该试验站噪声扰民的转办件3件,其中2件已按期办理完毕,举报人对处理和答复表示满意,另1件正在办理中,还未到办理时限。
责令改正、约谈      1.天桥区环保局已约谈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相关负责人,下达关于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天环监限改字[2017]   C021号),责令该试验站停止夜间生产,只允许昼间生产,且需报送生产计划。天桥区环保局将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出现噪声超标问题,将依法查处。
    2.天桥区环保局已建议铁路部门对该试验站进行搬迁,另行选址建设。
43831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街道办事处桃园小区北区的1号楼北侧,有人将渣土和废弃家具堆积在路边。槐荫区垃圾      槐荫区张庄路街道桃园小区1号楼北侧存在渣土和废弃家具堆积现象。渣土为居民装修后的装修垃圾,体量约2立方米,废弃家具为居民丢弃的沙发、橱柜和自行车车架等物品,体量约1.5立方米。责令改正      1.9月10日,张庄路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向济南华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关于督促对环境卫生进行的整改通知》,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截至9月10日下午,装修垃圾和废弃家具已全部清理。
      2.槐荫区政府责成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53841    济南市章丘区汇泉路的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食堂,油烟污染严重。章丘区油烟      经核实此件反映问题地点为章丘区汇泉路西侧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院内东侧食堂。共两间房屋,一间餐厅,一间厨房,厨房有两个灶头,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院外东侧路段。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9月10日,章丘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组采取下列措施:
      1.章丘区食药局责令该食堂停业整顿,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已停业。
      2.章丘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章城执字2017第0910-3号),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于9月12日安装完毕。
      3.工作组下步将加强对该餐饮单位巡查监管,在该单位食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油烟达标排放后,方可营业,防止油烟污染。
63842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二七中街36号院,有家摩托车维修店,噪声污染严重。市中区噪声      该摩托车维修店使用二七中街36号院临街储藏室私自开门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7月底,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已对其私开门头进行封堵。目前,业户仅将院内储藏室作仓库使用,偶有居民上门修车则在室内维修,产生一定噪声,对居民有影响。关停取缔      9月10日,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与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要求其停止营业。业户已于当日下午将所有院内维修设备清理完毕,并承诺不再在此开展维修。街道办将加强巡查监管,如再发现私自维修经营,将联合执法部门对其依法处理。
73846    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与玉兴路交叉口西北角,有家“蒿家扒鸡店”,污水直排,油烟扰民。市中区油烟、水     “蒿家扒鸡店”为沿街商业楼,一层售卖熟食制品,二层经营者自住。该店所有熟食均由食品加工公司配送,店内无灶头,不自制食品,不排放油烟,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该店“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未发现污水向外乱倾倒行为。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组织城管科、执法中队、食药所,于9月10日现场核查,责令该店停业整改。
      2.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在该店未获准营业前,如发现私自经营,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待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83855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新徐村西侧,有家“中天泰富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督察组进驻前已拆除一小部分,应付检查。要求调查其有无手续并依法查处。天桥区扬尘、其他      1.该公司持有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济发改工高备〔2011〕65号)和天桥区发改委的初审意见(济天发改初审字[2011]32号)。2013年6月19日,该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通过了天桥区环保局环境保护验收(济天环建验[2013]20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料场全部封闭,无扬尘染现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该搅拌站存在2800平方米违章建筑,已于2017年8月21日拆除完毕。
      3.该搅拌站存在违法用地5413.58平方米。2013年6月1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违法占用5413.5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建混凝土搅拌站的行为,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3]106号)。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9月向济南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济国土申字[2013]156号)。2014年6月2日,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2014平行非执字第15号、济南市中院指定平阴法院执行),限被执行人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接到裁定书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新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5413.58平方米集体土地,并缴纳罚款81230元。目前,该用地建有存放材料的大棚。
责令改正、问责      1.药山街道办事处已确定将该搅拌站料棚上报市拆违拆临第三期第四批分类处置台账。待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出具分类处置意见后,再按要求进一步处理。
      2.天桥区将督促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按法律程序将违法用地退还给新徐村居委会。
      3.药山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环保要求,规范从业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2714号案件
93862    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北付村村北,晁某某的煤炭经销点粉尘污染严重,污染地下水。长清区大气、水      1.晁某某煤炭经销点位于北付村村北公路北侧,占地约80平方米,煤碳存放场地未硬化,无营业执照。晁某某已于2017年8月24日自行停业,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但清理不彻底,现场仍存有少量煤炭,数量约1吨,占地约10平方米,现场未覆盖,造成粉尘污染。
      2.该村属于集中供水,该煤炭存放地点距离北付村饮用水源地点约800米。
关停取缔      1.9月10日,长清区市场监管局、水务局、环保局、双泉镇等部门责令晁某某将现场存放煤炭清理完毕,并于当日将该煤炭经销点取缔。
      2.该煤炭存放场地已于2017年9月11日完成复垦。双泉镇北付村今年已经列入连片治理项目范围内,该煤炭存放地点靠近道路北侧两米范围内将于2017年9月19日完成绿化。
      3.长清区水务局于9月14日对该村地下水提取水样送检,预计9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
      4.同时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双泉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煤炭市场的监管。
103871    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铸管厂宿舍4号楼东侧,拆迁工地无遮挡,道路扬尘严重。市中区扬尘      来电反映拆迁工地原为济南铸管厂厂区,因济南市重点工程刘长山路延长线建设需要,2017年9月初,对该处厂区进行拆除,拆除总面积40亩;因渣土场停止收渣土,拆除后渣土暂未清理、覆盖,造成道路扬尘。其他      1.9月9日,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安排力量,完成覆盖密目网工作,消除扬尘隐患。9月30日前对渣土清运完毕。
      2.白马山街道办事处要求环卫所对周边道路加大路面清扫冲刷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同时,要求城管科加强对刘长山路延长线工程各处工地的重点巡查,及时补盖破损密目网,确保拆迁和建设工地全部保持覆盖完好。
113875      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原章丘区计生委斜对面的“老博山肴菜店”,无油烟净化设备,油烟严重,高音喇叭噪声扰民,影响楼上居民生活。要求取缔。章丘区油烟、噪声、其他      老博山肴菜店位于明珠小区北区7号商住楼(一层商用,二层以上为住宅)101。有工商营业执照、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店内有烤鸭设备一台、小型灶台一个,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排气扇直排该楼西侧。检查时,未见有高音喇叭,经调查了解,前期开业阶段曾将小音箱放在店外宣传致噪声扰民,现已停止使用。责令改正    9月10日,章丘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组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章城执改字2017第Y0910-1号),责令其停止产生油烟的食品加工项目。
    2.同日,拆除灶台,移除烤鸭设备,仅进行肴菜、凉菜零售。
    3.工作组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防止油烟、噪声污染。
123878      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小区5区5号楼2单元103室,非法住改商,开设菜鸟驿站,噪声扰民,灯光闪烁,影响楼上居民生活。市中区噪声、其他      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等部门调查核查,该处房屋性质为住宅,菜鸟驿站租赁该处经营快递发放,未办理营业执照,人员出入产生噪声,LED灯光闪烁扰民。关停取缔      9月10日,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及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责令菜鸟驿站立即关停。9月18日,经七里山街道办事处核实,该店已搬离。
133885      反映济南市目前正严重劣变的自身水资源的再生条件和自然泉水条件,尤其是水质保证条件。硬性回灌外引污汇水,会彻底污染千亿立方米级的、原本超优质的自净能力最差的岩溶地下水库。济南市其他    一、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情况
      济南市高度重视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三条红线”管理,修订了《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通过加大南部山区水土保持力度,加强泉域重点强渗漏带保护修复,划定保泉四条红线,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现了地下水采补平衡,维护了良好的地表地下水循环和完整的泉水生态系统。根据多年监测数据,地下水水质没有明显变化。
   二、生态补源情况
      2006年市政府颁布了《济南市保护泉水喷涌应急预案》,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确定了“增雨、置采、补源、控流、节水”保泉十字方针。2017年又重新修订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明确提出采取人工增雨(雪)、控采限用、补源涵养等相应措施,保持泉水喷涌。通过生态补源等措施,2003年9月6趵突泉喷涌以来,保持了泉水14年持续喷涌。
      目前,泉水生态补源主要是根据泉水水位变化进行,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补源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利用卧虎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通过玉符河强渗漏带补源;二是通过玉符河卧虎山水库调水工程调引黄河水或者南水北调长江水向卧虎山水库及沿线渗漏带补源;三是利用锦绣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通过泉泸—钱家庄等渗漏带补源;四是通过五库连通工程向沿线8处渗漏带补源;五是利用历阳湖强渗漏带补源。上述渗漏带补源的水源主要是水库地表水以及黄河水、长江水、大明湖泉水。根据多年对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等地表水水源水质检测情况以及调引黄河水、长江水情况、历阳湖水情况,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全部符合城市供水水源水质要求。项目实施以来,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开展了《地下水补给水力模型项目研究》。从工程运行和模型监测情况来看,补源工程对保持泉水持续喷涌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近3年的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与历史数据相比没有明显变化。
    三、水质监测情况
   (一)地下水水质分析
    2011年以来,市排水监测中心每年均对地下水质分多批次进行监测。2012年度对济南市地下水原水共检测6批次,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指标39项;2013年度对济南市地下水原水共检测9批次;2014和2015年度对济南市地下水原水共检测8批次,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指标39项;2016年度检测4批次。通过历年监测,除总大肠菌群等个别指标超标外,其它水质指标良好且稳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其中2014和2015年水质无超标项目。通过上述监测数据,近年来济南市地下水水质无明显变化。地下水经过水厂处理,完全能够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泉水水质分析
      2012-2016年,市排水监测中心以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玉泉)、迎仙泉为采样重点,对泉水取样点进行了样品采集检测分析。其中,趵突泉取样40次,黑虎泉取样27次,玉泉取样12次,迎仙泉取样14次。样品采集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检测评价。
     (1)常规监测指标。四处泉水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等含量适中。四处泉水浑浊度、耗氧量、总有机碳(TOC)、UV254均较低,浑浊度检测值为0.1~0.3NTU,耗氧量检测值为0.48~0.58mg/L,总有机碳、UV254低于检出限;pH为7.21~7.45,属弱碱性水质。
   (2)微量元素。2013年-2014年,在黑虎泉、趵突泉、五龙潭、迎仙泉取水点中检测含有微量元素锶。其中黑虎泉0.31mg/L,趵突泉0.29   mg/L,五龙潭0.27mg/L,迎仙泉0.27mg/L,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0.20   mg/L的界限指标,属于宜于饮用的健康水。
     (3)健康指数。健康指数是以脑溢血发病率来定义的有益健康的评价标准,根据判定公式,当健康指数>5.2时表明饮用水健康,属健康水。其中趵突泉为75.8,黑虎泉80.3,五龙潭65.9,迎仙泉63.99,均远远高于5.2的标准。
    由于泉水是自然水体,未有消毒措施,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有时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的数值出现超标,属于正常现象。市民作为饮用水需进行必要的处理,如煮沸、消毒等。
143902      济南市天桥区粟山路54号,垃圾处理厂城肥处理站,异味严重,废渣废水去向不明,怀疑污染地下水。天桥区大气、水      转办件反映的单位是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城肥处理站,该处理站项目已通过天桥区环保局环保验收(济天环建[2017]8号)。
      1.关于异味严重的问题。该处理站所有车间及设备均有臭气收集管道,生产处理车间均为微负压设计,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臭气散发,收集后的臭气进入专门臭气处理车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至大气中。2017年2月,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测,站区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0,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318,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规定的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关于废渣去向问题,该处理站生产中共产生两类废渣,一类为粪便预处理时产生的废渣(粒径>10mm的固体物),通过专用车辆运输至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填埋处理。二类为粪便预处理时经絮凝脱水后产生的废渣,通过政府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NCZ-GK-2016-0161),由济南联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厂无害化处置后,作为绿化苗木用土或垃圾覆盖土使用。
      3.关于废水去向问题。该单位承担全济南市粪便污水处理任务,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方式,由北京世纪国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NCZ-GK-2016-0052),处理排放标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其他      天桥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单位各类处理设备的巡查监管和环境监测频次,确保废气、废水、废渣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和处置。
15908-307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沙河村有家“新佳涂料厂”,夜间违法生产,噪声扰民。历城区噪声      1.山东新佳涂料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水性建筑涂料的生产销售,产品为内墙、外墙涂料,年产量1000吨。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配料-投料-混合分散-研磨-投入乳液-混合-分装-成品。因工艺要求,生产过程中的配色环节必须在白天进行,因此无法进行夜间生产。
    2.该公司东西两面均为农田,南边为蔬菜大棚,北邻为编织厂,距北边沙四村居民聚集地最近处700米。且生产均在车间内进行。
      3.2012年4月17日,该单位年复配分装1000吨水性建筑涂料项目取得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2012]50号),2014年6月4日,通过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验收文号:济环建验[2014]35号)。
    4.2017年8月30日23点左右、8月31日24点左右,历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到达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5.2017年9月11日,历城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该厂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检测(济历环监(声)字2017年第024号),检测结果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重点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16908-311    济南市邢村立交桥药谷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直排化学废水、有毒气体,严重污染环境。高新区管委会水、大气      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药谷实验室项目位于药谷实验楼2号楼12层和14层,8月17日以后未进行实验。该公司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12层和14层实验室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但实验室内有化学试剂的气味,楼外环境未闻到异味。该实验室项目已于2016年6月15日办理环评报告表审批手续(环评审批号﹝2016﹞G33号)。
      8月17日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在对该实验室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设备运行管理混乱,当场下达“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通知”,责令该公司全面停止实验,进行整改。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创业服务中心责令该公司于9月30日完成整改,待后期整改完成经高新区环保分局和创服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7908-318      济南市章丘区绣德镇闫家村南有家酸洗磷化厂、电动三轮车厂,违法生产,排放粉尘、污水,污染环境。章丘区水、大气、其他      此件为重复件,该企业为济南强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位于绣惠街道闫家村南,主要产品为三轮车车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1.该企业酸洗磷化液存放于防渗、防腐池内,酸洗磷化废水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强酸废水泄露现象。
      2.该企业已经对喷漆线进行封闭改造,并安装了光氧化和水帘等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周围耕地庄稼生长正常,未发现存在排放粉尘、污水及污染环境现象。该企业为整改提升类企业,已立项,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8月28日,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进行了立案查处(济章环听告字20170828号,罚款5.42万元)。
      2.9月7日,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会同章丘区环保局等部门对该企业做出如下处置:1.为防止企业私自恢复生产,立即对其采取断电措,2.责令该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并整改,完善环评手续,手续未完善前不得进行生产。
18909-01      济南市洪楼西路45号院内一个化粪池,经常满溢倒灌;院西三株院内隔墙3米处一个化粪池没有盖严,有刺鼻气味。历城区大气、其他      洪楼西路45号是济南市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楼及家属楼,经现场查看,化粪池近期刚刚清理过,没有发现满溢倒灌现象。三株集团位于山大北路77号,院内东侧有一个化粪池井盖移位,有刺激性气味,旁边还有污水直排现象。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洪家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物业针对洪楼西路45号院内化粪池进行定期清理化粪池。
      2.9月11日对三株集团院内化粪池进行了清理,并督促物业及污水排放单位及时清理并维修。
    3.加强对该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
19909-02      前期反映“村民在济南市中区兴济河河道修建房屋等设施,侵占河道,影响了济南市五库联通工程保泉效益的发挥。1.市中区兴隆南的玉泉山体被开采,破坏生态。”的问题(受理编号824-74),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1.公开水体治理项目立项论证等资料;2.明确山体完成绿化的时限;3.彻查天禧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山体治理的名义做开山卖石子的生意。市中区生态、其他      1.前期编号824-74转办件反映“兴隆南的玉泉山”问题,经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确认兴隆南没有玉泉山。该次来信反映实为珍珠山排险治理工程绿化工程。2017年底,计划完成市中区范围内排险削坡土石方工程,2018年4月完成绿化,9月对其绿化效果进行验收。
      2.来信反映水体治理项目实为市中区农发局牵头实施的兴隆水库至二环南路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是国家住建部对济南市重点检查验收项目之一。根据济南市海绵工程有关部署要求,该项目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于2016年11月14日获市水利局批复(济水发〔2016〕295号);按照华润泛旅游综合体城市规划建设要求,该项目正由市发改委进行联合审批。
      3.2015年5月1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62号),同意山东天禧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珍珠山进行排险治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0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有关“鼓励和引导民间和社会资本投入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的扶持政策,山东天禧可以对排险的石料进行利用收回部分投资。
其他      市中区农发局将依法依规做好有关政务公开和来访答复工作,同时,市中区农发局与工程监理,加强监管。国土市中分局对珍珠山排险治理工程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按设计方案顺利推进。
20909-07    济南章丘市官庄镇有一处大型石料厂,盗采、盗挖破坏生态,粉尘污染严重。章丘区大气、生态      1.大型石料厂为山东宏跃石灰石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6月通过招拍挂取得矿井村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   2017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c370181201747130144299,该矿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5万方,有限期限为3年,矿区面积为0.6345平方公里,目前正处于基建期。
    2.现场无施工人员、无生产迹象,未发现盗采、盗挖现象,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停放于停车场内,矿区进出道路未硬化,厂区内有裸露料堆未覆盖,洒水降尘不到位。
责令改正      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责成企业对矿区裸露料堆进行覆盖,同时做好日常洒水降尘工作;基建期内对矿区进出道路进行硬化,2017年12月31日完成。
21909-08    济南市中国重汽卡车公司生活区无人管理,垃圾遍地,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市中区垃圾、大气、噪声      1.济南市中国重汽卡车公司为全封闭厂区,厂区生活区有30栋楼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居民约2000余人,小区配套设施相对落后。生活区由重汽集团济南物业公司社管部党家社区自行管理。
      2.重汽集团济南物业公司社管部党家社区有6人专门负责生活区内环卫工作,每天分区域打扫生活区卫生,将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市中区党家环卫所每天及时清运。经现场查看,小区内个别路段路面和绿化带存在零星散落塑料袋问题,未发现粉尘和噪声问题。
其他      1.9月10日,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约谈重汽集团济南物业公司社管部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并加强环卫管理和保洁力度。9月10日,该公司对生活区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并承诺将加强对区域内的道路清扫力度。
      2.党家街道城管部门加强重汽卡车公司区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
      3.重汽卡车公司生活区已列入省级2017年度棚改计划,将与中国重汽小镇打造同步实施。
22909-11    济南市后宰门街,后宰门26号酒吧,噪音扰民。历下区噪声      该酒吧主要经营以酒水为主的餐饮服务,证照齐全,属于合法经营,未发现灶具。经走访酒吧周边的9户居民,除一户反映有时来往顾客机动车产生过噪音外,其他居民均表示生活未受影响。
      转办件中所反映的噪音主要来源是夜间酒吧顾客喝酒、聊天的喧嚣声及店内音响播放的音乐声,属于社会生活噪音。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于9月11日晚8:00通过专业噪声监测设备,将酒吧音响调至最大分贝的情况下,在距离酒吧最近的2户居民住宅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数值最大为49.8分贝。检测结果在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的标准限值范围内。
其他      历下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要求该酒吧在晚间9:00之后不再播放音乐,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街道办事处城管工作站人员加强对街面的巡查,及时提醒商家、顾客规范秩序,文明举止,避免高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
23909-12      1.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地下车库南出口负一层与负二层走廊,大型台球场的十几台大型空调噪音巨大,散发异味。2.负二层洗车店走廊北侧一台大型空调扰民,洗车污水乱排。历城区噪声、大气      1.使用该走廊的台球场名为八号台球厅,有四台空调外机正在运行,确实存在噪音,异味是由室外垃圾桶、堆放的杂物及乌龟养殖缸散发。2.现场确发现一台空调,经落实空调使用方为物业服务中心,由于空调年久失修缺乏清洗,空调外机产生噪音,负二层确实有一家洗车店,将污水排放至雨水管道。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历城区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对空调外机进行维修、清洗消除噪音,立即清洗垃圾桶、清理杂物,于9月10日已整改完毕。
      2.对洗车店排放污水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改,9月11日区城管执法局已立案,进入处罚程序,拟处罚1000元。
24909-13    济南市市中区104国道岳尔庄边的6455工厂,焚烧大量树叶,烟气熏人。市中区大气      104国道6455工厂为全封闭型厂区。9月10日,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人员到达现场排查发现,在6455工厂宿舍区广场附近有焚烧落叶的痕迹,经调查落实此情况为6455工厂宿舍区物业卫生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后,焚烧产生。其他      1.9月11日,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向6455厂发函,要求其立即打扫干净几处焚烧遗留痕迹,并加强对物业保洁人员的教育管理,禁止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2.9月12日,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在6455工厂宿舍区广场设置宣传警示牌,加大禁止焚烧树叶行为的宣传力度。
25909-17      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福康街福康商店对面,有家“泉水甜沫”饭店,没有排油烟设施,凌晨3点开始发出噪音。市中区油烟、噪声      1.“泉水甜沫”饭店实际位于市中区福祥街3号,商业用平房,有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泉水甜沫”饭店根据相关部门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宣传,接到《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告知书》后,于8月21日,自行停止了白天的经营,但仍存在凌晨三、四点钟磨豆浆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为,并无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行为。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9月10日,市中区食药监局依法对“泉水甜沫”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济市中食药监餐责改[2017]073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同日,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市场监管、食药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对“泉水甜沫”饭店自行清理经营设施给予帮助,经营者已于当日自行全部清理完毕。
26909-19      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742.830、870、900号院楼前道路改造,扬尘严重,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历城区垃圾、大气      转办件反映的4个小区是正在整治施工中的济南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当前因物料紧缺造成该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加之施工方管理不善存在扬尘扰民情况。另外,现场检查生活垃圾的清理情况,未发现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全福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工人设备对小区道路进行平整处理、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网覆盖、对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于9月10日晚完成了作业。对该小区生活垃圾严格落实日产日清和套袋作业制度。
27909-21    济南市槐荫区位里庄有多家机械加工企业,位于小清河上游,属于水源保护地。槐荫区      槐荫区位里庄位于兴福街道办事处绝北路,市淡水养殖所附近。9月10日,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工作人员对位里居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位里村共有6家企业,分别为四鑫冶金浇注技术有限公司、济南鑫佰利机床刀具有限公司、济南红利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政铁铆焊加工厂、济南意来发标准件有限公司、山东金玺坤极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这6家单位均为机械加工企业,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生产加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关停取缔、问责      1.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停产,并于2017年9月17日前,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彻底清理取缔。
      目前,6家单位均已停产,其中四鑫冶金浇注技术有限公司正在搬离中,其余五家单位均已做断水、断电处理,不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
      2.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切实发挥好环境监管网格员的作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3.经兴福办事处调查核实,截止9月15日,6家单位均已按要求彻底取缔并完成两断三清。
诫勉谈话2人
28909-22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铁一居1号楼一楼商户外排噪音、污水。市中区噪声、水      经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核实,该处一楼紧临梁庄大街,一居民私自建设一处门头房,经营发伦多时尚美发店,已进行工商注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今年7月,二七街道办事处对此处违建进行了拆除,并按照原貌建设了围墙。该业户搬至101室。前期,因美发店音箱声音较大,噪声影响到周边居民,经调查,该店存在将生活用水污水通过自接水管直接排到室外路面情况。关停取缔      1.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市政、工商、卫生监督所、城管执法联合执法,因该商户注册地点变更且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
      2.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如有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29909-23    济南市师范路无影山东路北首,有家“新悦餐馆”和“龙泉餐馆”,油烟、噪音污染严重。天桥区噪声、油烟      1.新悦餐馆、龙泉餐馆位于无影山东路北首毕家洼小区60号楼-61号楼之间独立商业房内,临近居民楼,无专用烟道,均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均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
      2.新悦餐馆自8月13日接到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北村街道办事处下达的《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告知书》后,已不从事餐饮经营项目;龙泉餐馆只经营水饺,不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存在个别食客高声喧哗发出噪声扰民的问题。
责令改正      9月10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北村街道办事处责令新悦餐馆拆除了门头牌匾,改换经营业态;责令龙泉餐馆引导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噪音扰民。
30909-26      1.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东南郊热电厂南侧,龟山西北侧,有东河万寿家园等违法建设项目,私自开山,破坏山体绿地。2.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内,鱼翅皇宫大酒店、省地方史志馆、高速物资办公楼、自留地饭庄等没有审批手续,污水直排旅游路北侧渗透沟带,造成水体污染。3.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以西,千佛山路南侧,金鸡岭别墅区内,有部分违规建筑,破坏山体、污水直排导致环境恶化。4.济南市历城区济莱高速以北,郎茂山水库西南角,彩石镇蟠龙山水别墅是违规建筑,占用山体绿化,产生污水直排。5.济南市历城区锦绣川水库北岸,在城市水源控制区内有大量违规建筑,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6.济南市历下区,燕山立交桥东南角,鳌角山山顶有大量违法建筑,破坏山体绿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7.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北侧齐鲁软件学院南侧,龙圆小区西侧,卫星园产业基地破坏山体植被,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济南市垃圾、生态      1.经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核实,舜耕路东、南郊热电厂南侧、龟山西北侧为东河万寿家园。上世纪80年代,该处曾开办石料厂,80年代末,石料厂关停。90年代初,原石料厂地块开办历城南郊铸造厂。2009年,舜耕路拓宽时,南郊铸造厂拆除。(1)东河万寿家园项目于1999年4月份向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证书编号2000历城21),1999年9月份由济南市历城区计划委员会向十六里河镇计经委下发了《关于历城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新建居民住宅楼基建计划的批复》(济历城计基字(99)第65号)同意建设5栋居民楼,建设场地使用龟山原石料厂旧址。万寿家园施工时未私自开山,也未破坏山体绿地,是原石料厂旧址上直接建设。(2)2017年3月,经国土市中分局邀请,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勘察现场调查分析,该处山体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需要进行治理。2017年4月,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编制了排险治理方案,预算投资322.2万元,工期200天。2017年5月,经过招投标确定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目前,正在为进场施工做准备工作。
     2.经现场调查核实,鱼翅皇宫大酒店、自留地饭庄、省地方史志馆、高速物资办公楼四家单位位于旅游路南侧,旅游路北侧渗透沟带内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沟内有一小股清水,来自开元隧道以南山体渗水,而非污水。鱼翅皇宫大酒店和自留地饭庄有环评审批手续。鱼翅皇宫大酒店位于旅游路6号,房屋所有人为济南环山集团总公司,建于1997年,1999年竣工,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无规划手续,房产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后未补办手续;2007年市国土资源局对环山集团处罚34.6万元。其餐饮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省地方史志馆和高速物资办公楼于2003年前建设,省地方史志馆无规划手续,有省政府1995年8月21日召开的会议纪要(208号),高速物资办公楼有土地证。经区市政局和排管中心确认此俩家单位污水管线全部接入鱼翅皇宫停车场西北角化粪池内,统一向东汇入鱼翅皇宫东侧污水管线内。
    3.来信反映的金鸡岭别墅区位于旅游路以西,千佛山路南侧的金鸡岭东麓,属济南市林场管理。上世纪90年代初,金鸡岭别墅区由历城区原七贤镇政府房地产公司组织开发建设,建造的原因是为了招商引资、引进人才,该处系原七贤镇太平庄的集体土地,部分别墅的建设手续不完备。2001年4月七贤镇撤销后,金鸡岭别墅区划转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管辖。经市中区市政局现场核实,金鸡岭别墅区已配建污水管网,经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
     4. 蟠龙山水生态居住区由山东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征国有土地755亩,现建设养老别墅200余栋,占地面积约330亩,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2002年山东省计委(发改委)批准立项,山东省环保局批准项目为生态居住区试点,历城区政府批准环评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项目未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市规划局建议到历城区办理相关手续)。2003年10月该项目开工建设,根据鲁国土资发【2004】17号文件精神,补办用地手续。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04年4月5日   针对其违法占地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罚字(2004)第183号,2005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05】1542号)文件依法将755亩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2010年4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蟠龙山水项目变更为老年康居项目(鲁发改投资函[2010]37号)。2010年12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整体转型为老年康居项目并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蟠龙山水生态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设计,并建成使用。现约20栋别墅业主常住,生活污水由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无污水直排。
       5.问题5与第14批(受理编号1702)转办件反映内容类似。通过锦绣川办事处核查发现,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共有违章建筑43处,总面积10550.48平方米,包括8处农家乐、23处看守房、3处简易棚、1处板房、1处地下室、3处房屋、1处猪场、1处围墙和2处厕所。经查,锦绣川水库周边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除锦绣川水库南岸槐家峪村建设了污水处理一体化试点、铺设排污管道外,其余水库附近建筑均建设了化粪池,并且办事处已经对水库周边住户进行了厕所改造。自2013年起,锦绣川水库管理处定期联合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市环保局开展水库水质监测,每月都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锦绣川水库除氮超标外,其他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标准,满足30<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0,为中营养状态,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锦绣川水库水质达标。
       6.鳌角山顶共有两排双层建筑,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此处土地是窑头村集体所有的一处荒坡地,房屋是2000年左右窑头村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不属于区园林公共绿地管辖范围。经区发改委、区国土分局现场核实,鳌角山山顶未发现破坏林木和山体现象。近几年窑头村对山体进行了绿化。该处建筑建成时间早于山体绿化,所以不存在因房屋建设而破坏山体绿化情况。
      7.经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现场调查落实,破坏山体植被一事属实。该位置位于卫星产业园项目用地红线以外,为早期开采山石形成的破损山体,后期部分山体已绿化,但存在一处断崖。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其他      针对问题1.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办事处牵头,联合执法,加大龟山及金鸡岭周边区域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违规破坏山体绿地、违法建设行为。
      针对问题2.鱼翅皇宫大酒店已上报第二期拆违拆临台账,由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处置。
      针对问题3.2017年6月,按照市中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针对金鸡岭别墅区历史遗留问题,市中区成立由舜耕街道办事处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的金鸡岭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要求,对金鸡岭别墅区进行分类处置。
      针对问题4.历城区政府责成彩石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发现污水直排问题,依法查处;要求该项目物业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针对问题5.①针对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总面积达10550.48平方米的43处违章建筑,锦绣川办事处已于2017年9月4日按照南部山区管委会对拆违拆临工作部署要求和实际任务工作量制定了《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按步骤、分批次实施拆除,确保2017年底前把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截至目前,43栋违章建筑中的8处农家乐已被彻底拆除,拆除面积为7180平方米。
      ②锦绣川办事处以“垃圾不落地、污水进管网”为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水库周边的农村改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全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现无缝隙全覆盖,解决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问题。
      ③在“多规合一”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管委会正在加紧编制南部山区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站和污水管网建设,2018年底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④启动水库周边居民2018年—2020年三年搬迁计划,分步实施锦绣川两大水库周边居民的搬迁工程,彻底消除产生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根源。
      针对问题7.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高新区舜华三山林业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济高管字〔2017〕128号),建设“花园中的高新区”的总体部署,计划在未来3-5年重点实施“三山三水” 生态绿化和舜华三山人文生态公园项目,形成以山为纽带、以水为串联的生态景观区,对山体高标准设计实施生态绿化,三山计划投资约7亿元,建设舜华三山可通达的自然生态森林公园,满足高标准打造山水生态环境的目标。
31909-27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大吴村,吴某某将“裕兴化工厂”的有毒污泥填埋在村西头路南的渣土场,近35亩土地。天桥区固废      1.反映的“有毒污泥”为红石膏,是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钛白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与石灰发生中和反映形成固体废弃物,后经板框压滤形成含水率在50%左右的泥饼,主要成分CaSO4·2H2O,因滤饼中含有杂质Fe3+,呈红色,故称红石膏。红石膏经晾晒后,可以制砖、做建材的方式进行固废的综合利用。
    2.2013年4月1日,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田某某签订《红石膏运输处置合同》,由其将公司产生的红石膏运送至天桥区桑梓店镇红石膏晾晒场,经过晾晒后进行综合利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2年9月,天桥区环保局对该晾晒场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济天环建检〔2012〕55号)
      3.“村西头路南的渣土场”,实为天桥区鸿铭建筑渣土场,占地面积约30亩。该渣土场由山东鸿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申请,2013年12月5日经天桥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办公室批准设立,2014年4月18日通过市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的标准化验收,2014年4月23日投入使用。该场接收的渣土为建筑渣土。天桥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现场查阅其记录台账,该场未曾接收过来信中所反映的“有毒污泥”。
      4.经过实地查看,填埋地点实际位于天桥区鸿铭建筑渣土场东北侧,不在渣土场范围内。该地块承租人为大吴村村民吴某某。2013年底,吴某某将其转租给个体户陈某某。2013年底左右,因该处地势低洼,陈某某从田某某处购买500余吨红石膏在此处填埋,后用渣土填垫平整,准备用于搭建厂房。经询问田某某,该处红石膏是其本人由天桥区桑梓店镇红石膏晾晒场运送至此处填埋。经调阅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热线,天桥区未接到过对该处填埋红石膏行为的举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其他      天桥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单位立即处置,一是做好周边水体环境质量及填埋红石膏的采样检测工作;二是妥善处置红石膏;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
    1.   9月10日晚,天桥区环保局调集挖掘机对覆盖的表层土层挖掘清除,深挖2米采集红石膏样品,并分别在鸿铭渣土场东侧池塘采集地表水样品、在鸿铭渣土场北门东侧采集地下水样品。9月13日,水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处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均达标。9月15日,红石膏检测结果显示,其腐蚀性和浸出毒性未达到危险废物标准,可判定为一般固废。
    2.   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对桑梓店镇红石膏晾晒场将一般固废销售给个体户老板陈某某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4003)和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天环违限改字(2017)第G-4003),对田某某处以两万元罚款,并责令田某某立即将填埋的红石膏挖掘清运至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由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9月15日,全部清运完毕。
    3.   天桥区政府责成天桥区环保局加大对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红石膏产生、运输及综合利用环节的监管力度,避免再次发生违法倾倒行为;天桥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与大桥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鸿铭渣土场的监督监管,严格落实渣土倾倒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进入渣土场,并做好相关防尘措施。
32909-28    济南市旅游路和霞景路口北侧,22时以后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历下区噪声      旅游路和霞景路口北侧,22时以后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通行的大货车和渣土车产生。旅游路大货车、渣土车的整治一直以来是区交警大队重点巡查的工作。为了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区交警大队积极建立全时流动巡防机制,加强旅游路沿线秩序整治和维护,不间断的在周边区域进行查缉堵截。2017年,在旅游路周边查获大货车、渣土车交通违法3000余起。其他      1.为了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历下区交警大队积极建立全时流动巡防机制,加强旅游路沿线秩序整治和维护,不间断的在周边区域进行查缉堵截。严格把关申请办理旅游路通行证的大型车辆,减少大型车辆行驶造成的噪音和扬尘扰民。
      2.同时积极与区渣土办、区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全时流动巡防机制,着重加强旅游路沿线秩序整治和维护,不间断的在周边区域进行查缉堵截。加强对渣土车、大货车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教育宣传工作。
      3.历下区交警大队严格落实济南市“绕城高速以内禁止鸣笛”规定,从而减少噪音扰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3909-32    济南市天桥区水屯北路,东方水岸小区1#楼沿街饭店夜间噪音污染严重。天桥区噪声      东方水岸小区1#楼沿街有“宜起莱·四海蒸鲜”一家饭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该店主要使用电汽锅蒸煮食物,不经营炒菜,不产生油烟。现场检查未发现噪音扰民现象。责令改正      9月10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北园街道办事处责令店方要加强酒店管理,适当控制营业时间,提倡文明就餐,避免噪音扰民。
34909-33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三箭吉祥苑E座楼下一层的东头商铺有一家饭店,油烟呛人。历下区大气      1.济南历下珍鲜餐馆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9号三箭吉祥苑E座1-101一层东头,属商住综合楼。该餐馆位于一层,二层为某培训公司,一、二层相对主楼外探出约七八米,三层以上(非外探)为住宅户。
      2.该餐馆以火锅类餐饮服务为主,证照齐全。厨房内有炉灶3组共10个灶头,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长8米的专用烟道。历下区环保监测人员现场对该店油烟进行检测,油烟排放达标。
其他      历下区甸柳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5909-34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小区北区沿街饭店油烟、噪声污染严重。历城区大气、噪声      1.洪楼小区北区沿街共有四家餐饮店,两家位于居民楼一楼,两家位于商业房内。位于居民楼内的两家“羊汤馆”和“酸菜鱼”因存在擅自变更临街门窗问题,已于7月6日被封门、关停取缔。
      2.位于商业房内两家分别是“南四湖鱼馆”和“黄焖鸡米饭”。“南四湖鱼馆”为平房,独门独院,面积约115平方米,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黄焖鸡米饭”位于四层商业房一楼,面积约10平方米,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7月6日,“羊汤馆”和“酸菜鱼”已于7月6日被封门、关停取缔。
      2.9月9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南四湖鱼馆”提供油烟和噪声检测报告;责令“黄焖鸡米饭”立即停业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油烟和噪声检测报告,达标后方可营业。
36909-36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台头村309国道旁,济南和淄博交界处西侧路南,有几家印刷企业没有手续。章丘区其他      经现场核查,章丘区309国道台头段路南只有一处印刷车间,内有一套闲置的印刷设备,为奥凯天和印刷厂所有,奥凯天和印刷厂主厂区位于309国道台头段以北,现场核查时主厂区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工商、税务登记齐全,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台头段路南印刷车间闲置的设备不再纳入环评报告中,该企业自愿自行彻底拆除设备。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章丘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济章环罚告字20170825号),罚款6万元。
      2.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监督该企业已于9月11日拆除闲置设备,督促企业尽快办理环评文件,待环评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7909-37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与经十路路口的“小羊倌”排放油烟,污染大气。历下区大气    1.该投诉件与826-106件部分内容重复。
      2.“小羊倌”饭店注册名为济南历下龙门烤鱼店,位于历下区浆水泉路与经十东路路口西南角,证照齐全,不属于禁止设置餐饮的范围,有厨房操作间2处,其厨房烟道上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3.8月27日,历下区环保局对该饭店进行油烟检测,结果为排放达标。
      4.9月10日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食药监、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已关门停业。经走访周围群众,该店9月5日起开始停业装修,近期没有开门营业,现场未发现排放油烟现象。 
其他      1.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要求该店重新营业前,需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
    2.加强对该饭店的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38909-39      济南市高新区临港办事处济南高新区温泉西路18号,有家“山东宝通建材有限公司”,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没有合法手续违规生产。高新区管委会大气、噪声、其他      山东宝通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西路18号(原济南纸浆厂院内东南角),建于2003年11月,2007年03月办理环评手续(历城区环保局审批),2007年9月通过验收,前期由于治污措施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临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单位停产整改。该单位共有两条生产线,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其中一条生产线有生产迹象。物料存放于大棚内,由于密封板老化,四周部分位置及顶棚出现破损导致密封不严,物料装卸时易造成粉尘外溢,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调阅该企业2016年12月20日的环境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及无组织颗粒排放达到标准要求。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临港街道办事处责成遥墙供电所现场对该企业断电,全面停止生产。
      2.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09月13日针对该公司物料大棚密封不严导致粉尘外溢问题进行立案处罚(立案编号:济环立字【2017】第G060号),拟处罚一万元,并责令该公司30日内完成整改。
      3.整改完毕后提出书面申请,由高新环保分局联合临港办事处等部门检查整改情况,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9909-42      济南市历下区友谊苑小区内有人随意圈占绿化带,种菜养鸡、存放杂物;小区内施工尘土飞扬。历下区生态、扬尘      该小区内有3户居民存在圈占绿化带种菜养鸡、堆放杂物现象,小区内无施工工地,现场未见尘土飞扬的现象。责令改正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违规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违规业户立即清理菜地和堆放在绿化带里面的杂物,3户违规业主已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对种菜养鸡、堆放杂物之处进行了清理。姚家办事处负责督促小区物业补栽植物、恢复绿化带。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共计42件,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办结39件,正在办理3件,其中历下区1件、历城区1件、槐荫区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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