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楼宇)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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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商务字〔2017〕124号 各县(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关于“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的有关要求,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促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电子商务市场载体,壮大市场主体,引导电子商务园区和企业健康发展,推进我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楼宇)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我局参照商务部和山东省商务厅的经验做法,制定了《济南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楼宇)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商务局 2017年1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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