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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发布日期:2017-12-19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字体:[ ]

市法制办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一是制定出台《济南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违规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防止违法设定许可、收费以及增设许可条件等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杜绝阻碍新动能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二是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消除制约“放管服”改革的制度性障碍。对2017年7月1日前公布执行的566件文件进行清理,373件符合规定,对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发挥作用显著,确定继续实施;130件因个别内容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予以修改;13件主要内容已被新上位法涵盖或被新制定文件替代,宣布失效;49件与上位法不一致或相抵触,予以废止;1件经审查后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三是提升理论研究层次,培育制度变革新动能。结合软科学课题研究,充分挖掘制度资源,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的助推作用,在法治层面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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