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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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9号),我市于11月3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21号),我市自11月8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2017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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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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