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直通车 > 政务访谈 > 旧版入口

第一百三十期 市安监局做客政务在线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吕宜涛做客济南政府网政务在线问答,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与市民在线互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01-20 14:56

复古风:食杂店的消防安全方面,归消防还是安全监督管理局管? 01-20 14:57

    这个问题归消防部门监管。

心诺:你好!临近春节了,想经营烟花爆竹增加点收入,请问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 01-20 14:57

    1、应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布点的安全条件;(2)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建立主要负责人、经营人员安全责任制,并制定购销管理、储存保管等各项制度;(4)按照《济南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附件二)的要求,经现场检查合格;(5)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县级安监部门考核合格;(6)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它条件。 2、应提交的材料:(1)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2)各类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新申请单位应提供工商部门发放的《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新申请个体工商户持《名称查询卡》);(3)主要负责人和经营人员经安监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4)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5)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6)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7) 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您所指的是春节期间临时零售许可证的申办,具体申报要求和时间如下: 2011年度有效期不超过2个月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仅在2011年春节期间进行审查审批。 1、经营单位申请。 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申请单位咨询、准备时间,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1月4日(腊月初一)为集中受理时间,申请单位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向所在的县(市)区安监局申请,逾期一律不得受理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于2011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十五)前全部发放完毕。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有效期。限放区外:55天〔2010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十六)-3月14日(农历二月初十)〕,其中,2011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十六)至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为烟花爆竹销售期,2011年3月7日(农历二月初三)至3月14日(农历二月初十)为烟花爆竹回购期。限放区内:35天〔2011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十六)-2011年2月22日(农历正月二十)〕,其中, 2011年1月19日(腊月十六)至1月23日(腊月二十)为烟花爆竹购进期、2011年1月24日(腊月二十一)至2月17日(正月十五)为烟花爆竹销售期、2月18日(正月十六)至2月22日(正月二十)为烟花爆竹回购期。购进期和回购期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销售活动。

liliwu:吕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都有哪几种,怎样进行申报? 01-20 14:59

    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分为三种,批发销售许可证,常年销售许可证和临时销售许可证。省安监局负责批发销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常年以及临时销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许可证的发放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齐风:春节快到了,要给孩子买点鞭炮,如何辨别烟花爆竹的质量好坏? 01-20 14:59

蓝冰潇寒:您好,我是一名济南市民。临近春节了,我想购买一些鞭炮燃放。想问问如何选购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01-20 15:00

    烟花爆竹作为烘托节日喜庆气氛的一种工艺产品,具有爆炸危险。首先应当考虑安全性能,在选购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到取得安监部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固定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并索要收据或发票,不要购买未经许可的单位或流动摊点、人员兜售的烟花爆竹产品,避免受到伤害投诉无门。(2)应当查看烟花爆竹产品上是否加贴了市安监局监制的印有批发企业名称的“烟花爆竹防伪标识”,查看是否表明了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和电话,是否有中文的燃放说明,是否制作粗糙、有裂缝或捆札不紧的情况。(3)不要购买或燃放应当有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具体为:单支装黑火药2.0g及以上、装其他药剂1.0g及以上、外形尺寸超规格(长度超过90mm、直径超过15mm)的大爆竹;禁止经营给个人或非专业燃放单位单支装药50g及以上的烟花。(4)严禁购买或燃放以炸药、氯酸钾等为填充物爆炸威力过大的“白皮”鞭炮或需要借助发射筒燃放的礼花弹等违禁产品。 在限放区内,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在前款规定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在二十三时至次日五时不得燃放。

Aries:吕局你好!济南市有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01-20 15:00

     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医院、疗养院、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学校教学区;  (二)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变电站、高压线、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安全保护范围内;  (三)林地、绿地、苗圃;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六)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窗口;  (七)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蓝冰潇寒:请问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有没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是多少? 01-20 15:09

    咨询、举报电话市安监局咨询电话:66608397、66608396 举报电话:66608400 县(市)区安监局受理电话:市中区安监局:82078937 地址:胜利大街53号(省体育馆西邻市中办公一条街);历下区安监局:88542652、88542675 地址:解放东路99号21楼;天桥区安监局:85596360 地址:堤口路天桥区政府北二楼;槐荫区安监局:87589834 地址:经十西路槐荫区政务中心8楼;历城区安监局:88115039、88066006 地址:洪楼南路2号(历城区第三办公大院);长清区安监局:87228122、87227122 地址:长清区宾谷街233号;高新区安监局:88871205 地址:工业南路28号(管委会办公楼7楼);章丘市安监局:83263478 、节假日:83263478 地址:章丘市龙泉大厦12064房间济阳县安监局:84218266 地址:济阳县城纬二路8号;商河县安监局:84877068、84877020 地址:商河县粮食局院内;平阴县安监局:87881609 地址:平阴县城府前街12号。

swath: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01-20 15:13

    依法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1.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行政许可,要坚持疏堵结合、优胜劣汰、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扶持安全条件好、具有一定规模效益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积极上能力、上档次、上水平,推行机械化生产。淘汰工艺和技术水平落后、规模小、管理差的企业,促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步实现“五化”(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标准。3年内淘汰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和危险工序生产机械化水平达不到60%的生产企业,确保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2.对批发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要遵循科学合理、适度竞争、平抑价格、保障供求、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网点布设的数量,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应,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搞独家专营,严禁垄断市场、哄抬产品价格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目前只有一家批发经营企业的县(市),要尽快规划布设新的批发经营网点。新设立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有符合规定的从业人员和经营地点,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有符合国家标准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按照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规划和布设。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严格防范“炸市”事故。  3.申请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生产、经营等场所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maroon:我市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有什么样的处罚? 01-20 15:24

    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烟花爆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严重干扰烟花爆竹正常经营秩序。去年以来,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相继查处了一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但在一些区域非法经营问题依然突出。凡是没有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打非工作,针对季节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真心英雄:吕局长你好,烟花爆竹有保质期吗?大约是多长时间?产品上有标注吗? 01-20 15:25

    烟花爆竹的保质期是三年,产品本身有标识。

小年:领导请问如果与批发商签定的是代存协议,作为我们个体零售者,需要交纳什么费用?交多少?有相关规定吗? 01-20 15:25

    我们要求批发企业在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时候,要和经营者签定“烟花爆竹销售协议”,销售协议里面已经包括烟花爆竹回购方面的内容。

moat:个人燃放大型礼花需要申请批准吗? 01-20 15:28

    个人不允许燃放大型烟花。大型烟花的燃放必须是有资质的专业燃放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roost:我想问一下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有什么要求吗? 01-20 15:35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scupper:现在很多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都出在存贮和运输环节,我市有没有进行这方面的检查? 01-20 15:42

    运输环节由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监管,合法存储企业的检查经常性进行。

廉租房:可不可以这样认为,白皮的炮仗不能买? 01-20 15:42

    建议您到合法的零售点去购买合法产品。

liliwu:请问对销售人员有什么规定和要求,需要培训吗? 01-20 15:42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人员培训制度。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压药、筑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和批发经营企业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保管员、守护员,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从事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单位的燃放作业人员,应当经省公安部门考核合格。

liliwu:吕局长请问管理部门在烟花爆竹监管方面有哪些职责,相关部门怎么分工,安监部门有什么职责? 01-20 15:52

    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烟花爆竹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1、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受当地政府委托,组织调查处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具体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及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发证;负责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收缴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负责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3、质监部门质检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依法查处生产领域的烟花爆竹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许可文件,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作业的企业登记。对超经营范围和无营业执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负责查处流通领域的烟花爆竹假冒伪劣产品。  5、其他有关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监管行为,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凡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单位或个人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依法严惩,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吕宜涛:由于时间有限,今天的问答到此结束,感谢市民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春节前后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节,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注意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在这里,我代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前给大家拜年,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01-20 16:09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